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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想要更多拆遷補償款,她被“有門路”的球友盯上了近日,由葛洲壩檢察院提起公訴的劉力(化名)涉嫌詐騙案經(jīng)宜昌市中級人民法院終審判決:被告人劉力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三年八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三十萬元。 葛洲壩檢察院在該案庭審中指控:2015年11月至2019年6月,被告人劉力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在宜昌市多地,多次虛構(gòu)事實,先后騙取5名被害人財物839400元。 如此高額的詐騙案,究竟是怎樣發(fā)生的?故事得從梁女士的“心事”說起。 為多得房屋拆遷面積、補償款 女子求助“有門路”球友 2019年初,家住城南的梁女士有了一樁“心事”:她的母親趙婆婆有一處4層樓拆遷房,由于歷史原因,房產(chǎn)證上只寫有2層樓的建筑面積。如何增加拆遷面積和補償款成了梁女士放不下的“心事”。這時候,她想起了一起打過球的劉力,依稀記得劉力在飯桌炫耀過“朋友多,路子廣”。 梁女士順利聯(lián)系上了劉力,在飯桌上說明了“心事”。劉力當(dāng)即熱情表態(tài),一邊表示找人打點關(guān)系不在話下,一邊攤開手,暗示需要“活動經(jīng)費”。梁女士見劉力果真“有門路”,高興之余,迅速通過支付寶轉(zhuǎn)賬80000元。 劉力拿到錢后,不時給梁女士聯(lián)系,說明找了哪些人、辦了什么事以及錢用在了什么地方,梁女士聽后感到劉力是在真心實意幫忙。 一個月后,劉力聯(lián)系梁女士,“事情有點復(fù)雜,要打點的關(guān)系很多,80000不夠,要200000才能把事情辦好”。 考慮到劉力在電話里保證只要錢到位,剩余的就交給他來運作,梁女士和家人商量后,給劉力打款120000元。幾天后,劉力又來電話,“就差最后一步了,再給30000,就能重新簽合同”。梁女士沒有猶豫,當(dāng)天轉(zhuǎn)賬30000元。 不久,劉力聲稱已經(jīng)拿回了舊合同,但拆遷項目工作人員要求先退回預(yù)付的100000元(梁女士哥哥所得)拆遷款,才能簽訂新合同。梁女士和哥哥商量之后,湊齊了100000元。 沒過幾天,劉力帶著拆遷項目工作人員來到趙婆婆的病房簽訂新合同,并事先囑咐,“不要和任何人說、不要做聲,只簽字就行,一切聽我安排,簽完合同再找人另簽合同,補齊其他房屋面積和拆遷款”,梁女士一家人照做。 合同簽完后,拆遷項目工作人員表示拆遷款兩日就能到賬,需要戶主趙婆婆新開一個銀行賬戶。梁女士和哥哥要上班,劉力熱情陪伴趙婆婆來到銀行,辦妥了全部手續(xù)。下班后,梁女士詢問母親開戶事宜,趙婆婆說劉力應(yīng)拆遷辦要求,拿走合同、身份證和銀行卡,交給拆遷辦打款,新簽完合同的梁女士一家沒有懷疑。 花完“活動經(jīng)費” 球友瞄上還建房 連續(xù)兩三個月,梁女士詢問拆遷款,劉力都以手續(xù)正在辦理為由推拖。與此同時,劉力將賺錢的目光投向了趙婆婆的還建房。 他通過微信聯(lián)系上王某(化姓),聲稱自己朋友的拆遷還建房有意轉(zhuǎn)讓。為讓王某相信,劉力展示了合同,還帶他去工地實地查看房屋在建情況。 在劉力開出的優(yōu)惠價格面前,王某心動了。劉力立即以選房費為由,要求王某轉(zhuǎn)賬20000元。為騙取更多錢財,劉力偽造一份購房合同,簽訂協(xié)議時,還邀來另一朋友在旁邊,充作戶主(趙婆婆的兒子梁某),讓王某安心簽字,隨后騙取王某購房“定金”82000元。 銀行取款發(fā)現(xiàn)上當(dāng)受騙 “球友”真面目被揭穿 禁不住梁女士多次催促,2019年5月底,劉力將銀行卡還給了趙婆婆。趙婆婆去銀行取款,發(fā)現(xiàn)賬戶余額僅為56元。經(jīng)銀行工作人員查詢,在此之前,共有299900元存款被人數(shù)次取走。自此,梁女士一家才發(fā)現(xiàn)這一切都是劉力的騙局,遂向警方報警求助。 經(jīng)查,劉力根本沒有所謂的“關(guān)系網(wǎng)”,他最初答應(yīng)梁女士要求時,只是想騙取生活費,梁女士出手大方,給錢干脆,讓他愈來愈覺得錢來得容易,對大額的拆遷補償款也起了貪心。 劉力對外聲稱梁女士一家全權(quán)委托其處理房屋拆遷事宜,在處理拆遷合同過程中,對拆遷項目工作人員謊稱梁女士一家人同意拆遷方案,對梁女士一家謊稱已“走好了關(guān)系”,先按正常拆遷方案簽訂一個合同,增加的拆遷面積和補償款另外實際補償。 他“熱心”陪同趙婆婆開戶,實際上是為了知曉銀行卡密碼,拿走合同、銀行卡、身份證。300000元的拆遷款一到賬,那張銀行卡就成了他私人的“提款機”。 被劉力騙取錢財?shù)娜耍不止梁女士一家和購房的王某。 2015年10月,劉力對朋友張某謊稱,在宜昌周邊有塊地可以轉(zhuǎn)讓。直至2019年6月,劉力先后以支付土地轉(zhuǎn)讓費、辦證費、測繪費、修路費等事由騙取張某103500元。經(jīng)查,這塊土地的實際所有權(quán)為劉力的妹妹,張某收到的土地使用證是偽造的。 劉力是怎樣一個人呢?翻開他的人生履歷:2002年12月,因犯詐騙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六個月;2005年3月,因犯搶奪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二年。 由此可見,在房屋拆遷、獲取補償款這樣重大事項面前,被害人梁女士不核實劉力為人、社會關(guān)系,完全信任,多次打款,給了劉力可趁之機。 縱觀本案的發(fā)生過程,無論是被害人還是被告人,都離不開一個“貪”字。 梁女士一家人貪心,不滿足拆遷項目部依法按照房產(chǎn)證所寫面積給予的相應(yīng)補償,尋求法外利益,掉進了劉力一步步精心設(shè)計的“圈套”,共計被騙633900元。 王某、張某貪圖劉力口中低于市價的房屋和土地,一次次轉(zhuǎn)賬支付。 而劉力,由于無業(yè)沒有生活來源,從張某處嘗到甜頭后,面對梁女士的“求助”,明知自己不可能完成,也滿口答應(yīng),并以此為由,多次要錢,甚至侵吞大額拆遷款。 被害人因為貪心遭受了大額損失,被告人將面臨近14年牢獄生活和大額罰款,他們?yōu)榇烁冻龅拇鷥r,希望能引起大家的深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