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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約定交房3個月辦證 3年過去房產證沒影買房多年,承諾交房后3個月內辦理房產證,3年過去,房產證還沒辦成。 業主:入住多年拿不到房產證 張先生于2017年2月在西安市鄠邑區有色·鉑金城33號樓購買了一套124.62平方米房子,同年5月交房。“買房時開發商保證交房后三個月之內會給我們辦房產證。”張先生說,目前他們小區的33、34、35、43、44、45、46、49號樓已交付使用,入住700戶左右,有業主已入住7年,但所有業主至今都未取得房產證,也未收到當初承諾的違約金。 近兩年,業主們為房產證的事四處奔波。“我們找過物業、開發商和住建局,都沒有結果。找信訪局,說小區違建,不滿足辦理房產證的條件。”張先生說,該小區內33、34、35號樓頂層洋房業主自建的陽光房。“當初建的時候開發商同意建,業主們都不愿意拆除,目前只有一戶拆除了。感覺這是個借口,合同約定的是交房后三個月就辦房產證,這都過去三年了。” 張先生說,今年3月20日,開發商就房產證問題向業主發了《告業主書》稱,不涉及違建的樓6月30日前辦理房產證,涉及違建的樓違建拆除后90個工作日內辦理,6月30日又發公告說要等到7月15日,截至7月16日依舊都沒辦理。 開發商:房產證難辦是因為業主違建 華商報記者在張先生共的《商品房買賣合同》中看到,出賣人為陜西碧湖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合同約定交房日期為2017年5月31日,關于產權登記的約定中,出賣人應當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90個工作日內,將辦理權屬登記需由出賣人提供的資料報產權登記機關備案。如因出賣人的責任,買受人在交房后90個工作日內未取得房地產權屬證書,買受人不退房,出賣方按已付房款的1%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 開發商就房產證問題公布的《告業主書》稱,有色鉑金城項目五證齊全,相關稅費依法繳納,33、34、35號樓存在違建影響房產證辦理,后經該公司與相關部門多次溝通,目前允許43、44、45、46、49號樓分開進行規劃驗收,辦理房產證手續。該公司向業主承諾,43、44、45、46、49號樓房產證于6月30日之前辦理完成,對于存在違建的33、34、35號樓,在違建拆除后的90個工作日內完成房產證的辦理。 6月30日,該公司再次發出公告,稱之前承諾6月30日前辦理完成的那五棟樓目前已經辦理了竣工驗收,專項驗收包括人防驗收、規劃勘察報告,規劃現場驗收,現因疫情和政府機構改革等因素,目前剩余工作有消防驗收,定于7月15日進行。 7月16日上午,華商報記者聯系到碧湖公司銷售部工作人員,她說,房產證事宜一直拖延,就是因為違建問題,辦理不下來。那么,陽光房違建是否一直存在?最初早年為何沒有按合同約定辦理房產證?這次公示要分開辦理,為啥也未按時履行?對于記者以上提問,該工作人員一概稱不知道,并稱隨后會由了解情況的工作人員回電話。截至記者發稿,仍未收到回復。 上一篇視而不見的違建下一篇拆遷現場 有人冒險擺攤設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