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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然違法!違法批準征收土地上千畝,自然資源部“亮劍”追查到底时间:2020-07-20 阅读 去年4月,自然資源部、四川省自然資源廳對南充市政府違法批地問題進行聯合查處。該案是自然資源部組建以后直接立案查處的首起地方政府違法批地案件。同年8月,自然資源部依法作出行政處理決定。四川省南充市共有43名干部被問責,其中省管干部8名。 據自然資源部網站消息,2009年至2017年,為規避土地征轉審批、降低用地成本,南充市政府組織實施了違法批地行為,通過確權的方式將7個片區共16187.63畝農用地(其中耕地15031.19畝)確認為“河灘地”,將22268.07畝集體土地確權為“國有”。 同時南充市政府還通過批少征多,套用其他地塊征地批文、混用增減掛鉤項目批文,違法批準征收7748.24畝集體土地(其中耕地6007.83畝)。更讓人驚訝的是,以供地、會議經要等方式,擅自批準使用土地3339.09畝(其中耕地2785.52畝)。數萬畝土地遭“蠶食”,觸目驚心! 2019年8月,自然資源部作出處理決定,認定南充市政府擅自作出的確權、批準征收、批準使用土地的行為違法。確認違規確權的文件無效,確認違法批準征收的文件無效,要求將未實施征收的土地交由原集體經濟組織實行農地農用。 2020年7月15日,自然資源部辦公廳印發《四川省南充市人民政府違法批地案通報》,在全系統予以通報,要求各地要認真組織學習,深刻汲取教訓,舉一反三,切實提高依法管地用地意識,維護自然資源管理良好秩序。 占用耕地必須要審批 關于用地,在新《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條明確規定,建設占用土地,涉及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的,應當辦理農用地轉用審批手續。永久基本農田轉為建設用地的,由國務院批準。在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城市和村莊、集鎮建設用地規模范圍內,為實施該規劃而將永久基本農田以外的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的,按土地利用年度計劃分批次按照國務院規定由原批準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機關或者其授權的機關批準。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條規定,永久基本農田;永久基本農田以外的耕地超過三十五公頃的;其他土地超過七十公頃的,由國務院批準。 同時在《國務院關于加強土地調控有關問題的通知》中也明確規定,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必須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市總體規劃、村莊和集鎮規劃,納入年度土地利用計劃,并依法辦理農用地轉用審批手續。 禁止通過“以租代征”等方式使用農民集體所有農用地進行非農業建設,擅自擴大建設用地規模。 一直以來,保護耕地是我國的一項基本國策,14億國人的糧食安全不容受到威脅,耕地紅線絕不能觸碰。集體土地的所有權主體是農民集體,而將集體土地“確權”為國有,實質是侵犯農民集體的權益。 而“河灘地’確權及違法批地問題在全國并非個案。一些地方對此類問題的嚴重性、危害性缺乏足夠認識。有的地方認為問題癥結主要是‘河灘地’沒有經過轉用審批直接供地,甚至認為在規劃計劃偏緊情況下,這種做法對于地方解決用地問題不失為一個有效途徑”據相關人員介紹。本案中,地方政府違規將集體土地確權為國有土地、將農用地確權為未利用地以及違法批準征收和使用,規避轉用征收審批、占補平衡及相關稅費,突破規劃計劃管控,侵占生態空間,嚴重違反了土地管理法律法規。 違法批地 發現一起、查處一起、徹查到底 為此,自然資源部強調,地方各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要嚴守生態保護紅線、永久基本農田、城鎮開發邊界三條控制線,落實最嚴格的生態環境保護制度、耕地保護制度和節約用地制度,維護自然資源保護和合理開發利用良好秩序。同時,要舉一反三,嚴格規范管理。 對符合立案條件的必須及時立案,發現一起、查處一起、徹查到底。對執法中存在的不依法查處、以罰代法、該移送不移送等執法不嚴問題,要嚴肅追究責任。 針對類似違法征地拆遷行為案件,自然資源部直接“亮劍”,折射出國家有關部門絕不會坐視地方管理者亂來。南充43名干部被問責,擊碎“法不責眾”幻想。 徹查并處理,更是警示,無論任何人,無論任何理由,都不能違法違規使用土地,且絕不存在“誰的地盤誰做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