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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3409.8㎡,浦東這個地塊因道路新建工程將被征收!小布從上海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獲悉, 浦東周浦鎮這個地塊因 韻濤路(周東南路-周園路)新建工程 將被征收。 具體范圍是哪里呢? 快來看看吧~ 滬〔浦〕征地補告[2020]第065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征收土地公告辦法》和《上海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辦法》等有關規定,依據上海市人民政府滬府土[2020]341號批文批準的征地方案,現將擬定的《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公告如下: 一、本次征收土地的范圍: 浦東新區周浦鎮周南村六組、浦東新區周浦鎮(村隊組);征收農用地3409.8平方米、建設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合計征地面積3409.8平方米。 二、土地補償費補償標準、支付對象和支付方式: 土地補償費標準,按 《上海市征地土地補償費標準(2017)》(滬規土資綜規〔2017〕321號)執行,標準為周浦鎮農用地81.15 元/平方米,非農用地81.15 元/平方米,補償費支付給被征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支付方式為轉賬。 三、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標準、支付對象和支付方式: 地上附著物補償標準按《上海市征地財物補償標準(2017)》(滬規土資綜規[2017]321號)執行,補償費支付給所有者,支付方式為轉賬。 青苗補償標準按《上海市征地青苗補償標準(2017)》(滬規土資綜規〔2017〕321號)執行,標準為周浦鎮鎮糧棉地4.2 元/平方米,蔬菜地6.6 元/平方米,補償費支付給所有者,支付方式為轉賬。 四、征地補償金額匯總表(單位:平方米,元) (點擊圖片查看大圖) 五、征地范圍內涉及居住房屋和非居住房屋(共同舉辦企業)補償的,詳見《征地房屋補償方案公告》。 六、有關征地勞動力安置補償按市人民政府相關文件規定執行。具體安置方式另行公告,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負責實施。 七、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村村民或其他權利人對本公告內容有不同意見的,請于公告之日起30日內,即2020年9月18日前提出書面意見,送達上海市浦東新區建設用地事務中心。逾期未提出的,視作無意見。 八、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村村民或其他權利人對本公告內容要求舉行聽證的,請于2020年8月26日前按征地聽證有關規定提出書面申請,送達上海市浦東新區建設用地事務中心。逾期未提出的,視作放棄聽證。 九、《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在征求意見后,報浦東新區人民政府批準后組織實施。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25條規定,征地補償、安置爭議不影響征收土地方案的實施。 特此公告。 聯系人: 徐萍 聯系地址: 上海市浦東新區新川路508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