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周口擬征地111畝!涉及多村組 安置途徑補償標準公布原標題:《周口擬征地111畝!涉及多村組,安置途徑及補償標準公布》 近日,周口市鄲城縣人民政府發布征地補償安置公告,擬征收土地7.434公頃,折合約111.51畝,涉及2個鄉8個村。 公告顯示,擬征收土地用于G344秋渠鎮至省界段改建工程項目。 下附全文: 鄲城縣人民政府 關于公布擬征收土地補償安置方案的 公 告 (G344秋渠鎮至省界段改建工程項目擬征收土地)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條及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縣自然資源局會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等部門擬訂了《征地補償安置方案》,現公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范圍 秋渠鄉、雙樓鄉 二、征收土地現狀 擬征收秋渠鄉紀莊村集體農用地1.0327公頃(其中耕地1.0166公頃),集體建設用地1.1591公頃,共計2.1918公頃。 擬征收秋渠鄉劉小寨村集體農用地0.5274公頃(其中耕地0.3612公頃、林地0.1363公頃),集體建設用地0.1840公頃,共計0.7114公頃。 擬征收秋渠鄉秋北村集體農用地0.0919公頃(其中耕地0.0360公頃),集體建設用地0.1856公頃,共計0.2775公頃。 擬征收秋渠鄉秋南村集體農用地0.0019公頃(其中耕地0.0017公頃)。 擬征收秋渠鄉任樓村集體農用地0.9113公頃(其中耕地9026公頃),集體建設用地0.4136公頃,共計1.3249公頃。 擬征收秋渠鄉朱半截樓村集體農用地0.7514公頃(其中耕地0.7325公頃),集體建設用地0.7576公頃,共計1.5090公頃。 擬征收秋渠鄉朱大樓村集體農用地0.4919公頃(其中耕地0.4805公頃),集體建設用地0.2470公頃,共計0.7389公頃。 擬征收雙樓鄉楊樓村集體農用地0.6786公頃(其中耕地0.6667公頃)。 三、征收目的 G344秋渠鎮至省界段改建工程。 四、補償標準 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關于調整河南省征地區片綜合地價標準的通知》(豫政〔2016〕48號)規定執行,青苗補償費及地上附著物按照周口市人民政府周政〔2016〕51號、鄲城縣人民政府鄲政〔2020〕7號文件執行,實行包干補償,青苗費補償標準1000元/畝,附著物補償標準5000元/畝。 五、安置方式 該批次農業人員的安置途徑: 1貨幣安置;2社保安置;3拆遷安置 :按照《鄲城縣G344秋渠鄉至省界段改建工程征地拆遷補償安置方案》執行。 六、社會保障 按照《河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公布2019年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費用最低標準的通知》(豫人社規〔2019〕2號)規定、《河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河南省財政廳河南省自然資源廳關于對被征地農民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實施補貼的意見》(豫人社〔2019〕1號)等文件規定,落實被征地農民的社會保障。 七、辦理征地補償登記的期限、地點 擬征收土地的所有權人、使用權人在本公告發布10個工作日內持不動產權屬證明材料,到所在鄉政府辦理征地補償登記。 八、其他事項 本公告公示期為30日,當事人如有異議,應在公示期內向縣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提出書面聽證申請,逾期未提出的,視為放棄聽證。征地補償、安置爭議不影響征收土地方案的實施。 特此公告。 2020年9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