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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州市區征地區片綜合地價進行調整記者從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獲悉,我市日前已發布《關于調整溫州市市區征地區片綜合地價標準的通知》,對溫州市市區征地區片綜合地價進行調整,于今年8月19日起施行。 從區片劃分來看,市區實行征地區片綜合地價補償的區域,劃分為兩個區片。其中鹿城區、龍灣區、甌海區和洞頭區靈昆街道行政區域范圍為一類區片;洞頭區(除靈昆街道外)行政區域范圍為二類區片。 從地價標準來看,市區征地區片綜合地價包括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其中土地補償費中,一類區片補償標準為3.6萬元/畝;二類區片農用地(除林地外)和建設用地補償標準為2.2萬元/畝,林地和未利用地1.4萬元/畝。 安置補助費的一類區片補助為5.4萬元/畝;二類區片農用地(除林地外)和建設用地的補助為3.7萬元/畝,林地和未利用地的補助為2.2萬元/畝。 值得注意的是,2020年1月1日前征地方案已依法獲得批準,2020年4月24日前已公告征地補償安置方案的,按批準并公告的標準執行;未公告征地補償安置方案的,按該通知的補償標準執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