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嫌征收款太少,男子帶人勒索35萬元被判8年日前,宿遷市泗陽縣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了一起敲詐勒索案。現(xiàn)代快報記者了解到,被告是當?shù)氐膸讉村民,在一次土地征收中,這幾人嫌征收款太少,于是在村民馮某的帶領(lǐng)下,阻撓施工進行勒索。經(jīng)法院審理后,馮某等人被分別判刑,其中馮某被判處有期徒刑8年,并處罰金8萬元。 △庭審現(xiàn)場 法院供圖 2017年,宿遷市泗陽縣國土資源局對當?shù)啬尘游瘯w土地進行依法征收,并足額支付征地補償款等費用,一家木業(yè)公司通過出讓方式取得該土地使用權(quán)。但是,房某某等4個村民嫌這筆錢太少,隨后找到了村民馮某,讓他出謀劃策索要錢財。 后來,這些人組織村民多次阻止施工,造成這家木業(yè)公司長時間不能正常施工。最終,該公司被迫向他們支付了35萬元,由馮某安排進行分配,幾人分別分得5萬元以上不等的錢款。 日前,泗陽縣人民法院經(jīng)審理認為,馮某等5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敲詐勒索公私財物,數(shù)額巨大,其行為均已構(gòu)成敲詐勒索罪。依據(jù)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實、情節(jié),依法對馮某犯敲詐勒索罪判處有期徒刑8年,并處罰金8萬元。而另外4人也犯敲詐勒索罪,被判處有期徒刑5年6個月至6年6個月不等的刑罰,并處5萬元至6萬元不等的罰金,責令被告人退賠被害單位經(jīng)濟損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