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要500萬拆遷補償遭拒 租戶霸房2年被強制搬離城市更新離不開舊區改造,遇到動遷,征收部門會給予相應的補償;但是,作為租賃經營戶,除了經營損失補償,并不能得到國家 給予的拆遷補償。本來這是常識,但是租房開店的王某卻以租戶的身份要求動遷補償,而且索要金額高達500萬元;霸房2年后,今天,楊浦法院 對其實施了強制搬離。 催告2次無效、歷時2年無果;今天上午,楊浦區人民法院執行局對王某及其承租的門面房進行了強遷,王某被法警控制,房內所有物品打包封存搬離,門面房貼上封條。至此,霸房2年之久的無賴行為告一段落。 昆明路1257號門面房的產權,屬于一家外輪修理廠;十幾年前,王某以1000元每月的租金租下,銷售蔬果、香煙。2017年7月,昆明路1257號所屬地塊實施舊區改造,外輪修理廠與王某約定,于2017年10月9日解除房屋租賃合同,并依據相關政策,給予王某5萬元補償。 為表誠意,外輪修理廠還表示,愿意再支付王某10萬元補償經營損失。但是沒想到,總計15萬元的補償王某仍不滿意,他想要得更多。 500多萬的補償要求得不到滿足,王某就耍起了無賴,霸占門面房不肯搬離;不得已,外輪修理廠將王某告上法庭。2018年9月10日,楊浦區人民法院第一次張貼公告,責令王某搬離,王某拒不執行。2020年6月22日,法院第二次公告,王某仍不搬離。 法官表示,王某應得的5萬元動遷補償款,已經在法院賬戶中,強制搬離手續完成后,王某就能拿到這筆動遷補償。但在強制搬離過程中,如果王某仍然抗拒,將會受到司法拘留等后續處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