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租戶索要五百萬拆遷補償遭拒 占房經營三年被強制搬離男子承租門面房銷售水果,該房被征收后,男子竟索要500萬拆遷款,并強占房屋經營2年。 9月18日,澎湃新聞記者從上海市楊浦區人民法院獲悉,9月17日上午,該院組織法院執行干警,聯合楊浦區公安、區行政管理執法局等部門,對強占昆明路1257號門面房近三年之久的被執行人王某某予以強制搬遷,順利移交房屋,兌現了申請執行人的合法權益。 隨著該起案件的執結,涉楊浦區81、82舊改基地的房屋遷讓案已全部執結。 上海楊浦法院介紹,2005年,王某某與某外輪修理廠訂立租賃合同,承租上述55平方米的門面房用于水果、香煙等零售經營,合同約定租期到動遷為止。 2017年7月,該房所屬的蔣家浜地塊實施舊區改造。該房被納入征收范圍后,房主某外輪修理廠與王某約定,于2017年10月9日解除房屋租賃合同。 根據相關動遷補償政策,有營業執照的被征收房屋可以獲得動遷補償,王某租賃的門面房,可以獲得5萬元的動遷補償。同時,外輪修理廠為了補償王某的經營損失,也愿意再支付王某10萬元。但王某卻對這15萬元動遷補償并不滿意。 外輪修理廠要求王某某搬遷未果,遂向上海楊浦法院起訴。法院判決王某某從該房屋遷出,但王某某卻以尚未獲得動遷補貼為由拒不履行。 2018年5月,外輪修理廠申請執行。執行中,執行法官對王某某進行了教育疏導,征收單位也向王某某宣講了征收補償政策和標準,但其仍堅持無理訴求,拒不搬遷且索要500萬元的高額動遷補貼。 為敦促王某某自覺履行義務,法院在現場張貼限期搬遷公告,先后對其采取了“列入失信黑名單”、“限制高消費”、司法拘留15日的強制措施,但是王某某態度十分強硬惡劣,揚言拿不到500萬元動遷補貼,決不騰退房屋。 為盡快兌現申請人合法權益,保障舊改工作順利推進,上海楊浦法院將本案作為今年“夏季攻勢100天”專項執行行動重點案件予以攻堅。6月以來,執行法官多次與王某某談話,告知其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并再次在現場張貼限期搬遷公告,督促其自覺履行。 與此同時,法院周密部署,做好依法強制執行的各項準備工作。在區委政法委的協調下,楊浦法院與區舊改辦、公安、消防、行政管理執法局、信訪辦等部門加強工作協同,并根據實際,制定了全面、細致的強制執行方案。 9月17日上午,楊浦區行政管理執法局、區公安分局根據既定方案,派員維持現場外圍秩序、疏導人員車輛。8時50分,楊浦法院5名法警率先進入執行現場,將被執行人王某某及其店內小工帶離,并及時安撫王某某懷孕妻子。16名執行人員迅速進入現場,排查危險隱患,清點遺留物品并登記造冊。區舊改辦人員亦協助清點、搬運物品。 截至中午11時30分,經過近3小時的緊張有序工作,涉案房屋被清空,并移交給申請人,案件得以圓滿執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