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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滿征地補償款分配家人反目成仇,鎮巴法院多元解紛止干戈9月21日,鎮巴縣人民法院民二庭干警聯合司法局干部、鹿子壩社區干部,成功調解一起發生在家庭成員內部間的承包地征收補償費用分配糾紛。 本案中原、被告均系鹿子壩社區村民,被告程榮強系二原告之子,結婚后分家另過,二原告將自1983年承包的部分土地分給被告,2014年政府征地修建移民安置點,征收了被告承包的部分土地并將補償款轉至被告賬戶,之后進行了土地確權,并向被告頒發了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二原告認為被告被征收的部分土地使用權系二原告所有,應分得補償款共計36000元,原、被告雙方因此事發生糾紛,經鎮、村干部多次協調無果,親人反目成仇。 二原告均已過80歲高齡,原告齊應菊行動不便,行動需架雙拐,因此事多次到各部門反映,與被告矛盾激化,經常采取辱罵,燒香詛咒等方式對被告進行精神傷害,雙方關系降至冰點。經法院審理后,承包法官考慮到本案當事人系一家人,從維系原、被告之間的親情關系出發,決定盡量以調解手段化解此糾紛。 9月21日,承辦法官趕往鹿子壩社區,聯合鹿子壩社區及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干部對原、被告進行釋法析理,從情與法的角度分別對原、被告做思想工作,歷經3個多小時,被告同意支付二原告經濟補償金6000元,糾紛得以成功化解。(文中程榮強、齊應菊均系化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