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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G320公路改建,上海這個鎮擬征地補償1304萬余元G320公路(松江金山區界-北松公路)改建設工程-1項目 項目位置:南車墩鎮松浦大橋北側,北至北松公路新車公路交叉口 項目內容:本項目沿既有車亭公路呈南北走向,途經松江葉榭鎮及車墩鎮,南起松江金山區界,北至北松公路,不包括松浦大橋。本項目為二級公路改建,工程范圍路線全長10.35公里,規劃紅線寬40米,設計車速60公里/小時。 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公告 滬松征地補告〔2020〕第1011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和《關于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完善本市征地工作的若干意見》等有關規定,依據《擬征地告知書》(滬(松)擬征地告〔2020〕第1013號)及擬征地的權屬、地類、面積和地上附著物權屬、種類、數量等現狀,擬定了《征地補償安置方案》,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本次擬征收土地的范圍: 車墩鎮得勝村第七村民小組、第十一村民小組(村組隊);擬征收農用地9079.6平方米、建設用地505.3平方米、未利用地216平方米,合計擬征地面積9800.9平方米。 車墩鎮高橋村、高橋村南八村民小組(村組隊);擬征收農用地17883.4平方米、建設用地3922.5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合計擬征地面積21805.9平方米。 車墩鎮聯建村第六村民小組、第七村民小組、第五村民小組、第一村民小組(村組隊);擬征收農用地15942.2平方米、建設用地9852.2平方米、未利用地183.8平方米,合計擬征地面積25978.2平方米。 車墩鎮新余村、新余村第七村民小組、第一村民小組(村組隊);擬征收農用地36499平方米、建設用地1408平方米、未利用地327.9平方米,合計擬征地面積38234.9平方米。 車墩鎮洋涇村第十三村民小組、第十四村民小組、第十五村民小組(村組隊);擬征收農用地20526.8平方米、建設用地4448.1平方米、未利用地836.2平方米,合計擬征地面積25811.1平方米。 二、土地補償費補償標準、支付對象和支付方式: 土地補償費標準,按《上海市征地土地補償費標準(2017)》(滬規土資綜規〔2017〕321號)執行,標準為車墩鎮86.55元/平方米,補償費支付給擬征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支付方式為轉賬。 三、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標準、支付對象和支付方式: 地上附著物補償標準按《上海市征地財物補償標準(2017)》(滬規土資綜規[2017]321號)執行,補償費支付給所有者,支付方式為轉賬。 青苗補償標準按《上海市征地青苗補償標準(2017)》(滬規土資綜規〔2017〕321號)執行,標準為糧棉地4.2元/平方米,蔬菜地6.6元/平方米,補償費支付給所有者,支付方式為轉賬。 四、擬征地補償金額匯總表(單位:平方米,元) 五、擬征地范圍內涉及居住房屋和非居住房屋(共同舉辦企業)補償的,詳見《征地房屋補償方案公告》。 六、《擬征地告知書》公布后,財物狀況無合法理由發生變化的,不予對變化后的財物辦理征地補償登記。 七、擬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村村民或其它權利人對本公告內容有不同意見的,請于公告之日起30日內,即2020年10月15日前提出書面意見,送達松江區榮樂東路2111號3號樓214室。逾期未提出的,視作無意見。 多數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認為本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并在書面意見中明確指出的,松江區人民政府將組織召開聽證會。 八、《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在征求意見后,報松江區人民政府批準。區土地管理部門將組織實施后續工作。 特此公告。 聯系人:方律 聯系地址:松江區榮樂東路2111號3號樓214室 聯系電話:57742712 監督電話:37735966 (原標題為《配合G320公路改建,松江這個鎮擬征地121631㎡!補償方案來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