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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最新征地公告!補償方案公布9月29日 十堰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十堰經濟技術開發區分局 發布2條征收土地補償安置方案公告 快來看看 都有哪些地塊要被征收 ▼ 十堰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十堰經濟技術開發區分局 征收土地補償安置方案公告 十自規征補開公告[2020]3號 一、被征收土地的基本情況: 被征收土地位于十堰經濟技術開發區白浪街辦方塊村、小河村,征地總面積為9.9611公頃(合149.4165畝),分別是: 方塊村征地總面積為8.4614公頃(合126.9210畝),其中:旱地0.4454公頃(合6.6810畝)、園地0.8418公頃(合12.6270畝)、林地2.7162公頃(合40.7430畝)、坑塘水面0.0974公頃(合1.4610畝)、田坎0.0254公頃(合0.3810畝)、建設用地0.8693公頃(合13.0395畝)、未利用地3.4659公頃(合51.9885畝)。小河村征地總面積為1.4997公頃(合22.4955畝),其中:建設用地0.3733公頃(合5.5995畝)、未利用地1.1264公頃(合16.8960畝)。四至邊界見《土地勘測定界征收范圍圖》。 二、征收土地補償費(含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標準和數額: 依據《省人民政府關于公布實施湖北省征地區片綜合地價標準的通知》(鄂政發〔2019〕22號)文件的有關規定,編制的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如下: (一)根據湖北省十堰市征地區片綜合地價標準,該村位于茅箭區白浪街道,屬我市I類區,征地區片綜合地價(含土地補償費40%、安置補助費60%)為60200元/畝。 (二)征地補償安置標準: 方塊村: 1、土地補償費及安置補助費: 126.9210畝×60200元/畝≈764.0644萬元 青苗補償費: 旱地:6.6810畝×2770元/畝×1倍≈1.8506萬元 坑塘水面:1.4610畝×2770元/畝×1倍≈0.4047萬元 小計:2.2553萬元 3、林木補償費: 40.7430畝×2770元/畝×1倍≈11.2858萬元 4、地上附著物補償費:據實補償 以上費用總額合計:柒佰柒拾柒萬陸仟零伍拾伍元整(小寫777.6055萬元) 小河村: 1、征收土地補償費及安置補助費: 22.4955畝×60200元/畝≈135.4229萬元 2、地上附著物補償費:據實補償 以上費用總額合計:壹佰叁拾伍萬肆仟貳佰貳拾玖元整(小寫135.4229萬元) (三)勞動力安置 小河村未占用耕地,不涉及勞動力安置。方塊村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47條、《湖北省土地管理實施辦法》第26條有關規定,該批次需安置農業人口7人(其中勞動力4人),征地前人均耕地1.0147畝,征地后人均耕地 1.0051 畝。貨幣安置7人(人均發放安置補助費3.4474萬元)。 三、補償費用的支付對象和支付方式 該宗地安置補償費用合計為913.0284萬元。安置方式采用貨幣安置的方式。自公告之日三個月內,由財政專款全額支付給被征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個人。 四、其他有關征收土地補償安置的具體措施 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村村民及相關權利人對以上補償安置方案可以提出意見,對本方案有異議要求聽證的,請于2020年10月16日前,將聽證申請以書面形式送達我分局,由我分局組織召開補償安置方案聽證會。 十堰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十堰經濟技術開發區分局 征收土地補償安置方案公告 十自規征補開公告[2020]4號 一、被征收土地的基本情況: 被征收土地位于十堰經濟技術開發區白浪街辦馬路村、白浪村、小河村,征地總面積為10.6910公頃(合160.3650畝),分別是: 馬路村征地總面積為10.6215公頃(合159.3225畝),其中:水澆地0.0423公頃(合0.6345畝)、旱地0.1237公頃(合1.8555畝)、農村道路0.0686公頃(合1.0290畝)、坑塘水面0.0133公頃(合0.1995畝)、建設用地10.1616公頃(合152.4240畝)、未利用地0.2120公頃(合3.1800畝)。白浪村征地總面積為0.0480公頃(合0.7200畝),其中:建設用地0.0480公頃(合0.7200畝)。小河村征地總面積為0.0215公頃(合0.3225畝),其中:建設用地0.0215公頃(合0.3225畝)。四至邊界見《土地勘測定界征收范圍圖》。 二、征收土地補償費(含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標準和數額: 依據《省人民政府關于公布實施湖北省征地區片綜合地價標準的通知》(鄂政發〔2019〕22號)文件的有關規定,編制的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如下: (一)根據湖北省十堰市征地區片綜合地價標準,該村位于茅箭區白浪街道,屬我市I類區,征地區片綜合地價(含土地補償費40%、安置補助費60%)為60200元/畝。 (二)征地補償安置標準: 馬路村: 1、土地補償費及安置補助費: 土地補償費:159.3225畝×60200元/畝×40%≈383.6486萬元 安置補助費:159.3225畝×60200元/畝×60%≈575.4729萬元 2、青苗補償費: 水澆地:0.6345畝×2770元/畝×1倍×1.76≈0.3093萬元 旱地:1.8555畝×2770元/畝×1倍≈0.5140萬元 坑塘水面:0.1995畝×2770元/畝×1倍≈0.0553萬元 小計:0.8786萬元 3、地上附著物補償費:據實補償 以上費用總額合計:玖佰陸拾萬零壹元整(小寫960.0001萬元) 白浪村: 1、征收土地補償費: 土地補償費:0.72畝×60200元/畝×40%≈1.7338萬元 安置補助費:0.72畝×60200元/畝×60%≈2.6006萬元 以上費用總額合計:肆萬叁仟叁佰肆拾肆元整(小寫4.3344萬元) 小河村: 1、征收土地補償費: 土地補償費:0.3225畝×60200元/畝×40%≈0.7766萬元 安置補助費:0.3225畝×60200元/畝×60%≈1.1649萬元 以上費用總額合計:壹萬玖仟肆佰壹拾伍元整(小寫1.9415萬元) (三)勞動力安置 白浪村、小河村均未占用耕地,不涉及勞動力安置。馬路村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47條、《湖北省土地管理實施辦法》第26條有關規定,該批次需安置農業人口11人(其中勞動力6人),征地前人均耕地0.2235畝,征地后人均耕地 0.2109 畝。貨幣安置11人(人均發放安置補助費0.8176萬元)。 三、補償費用的支付對象和支付方式 該宗地安置補償費用合計為966.2760萬元。安置方式采用貨幣安置的方式。自公告之日三個月內,由財政專款全額支付給被征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個人。 四、其他有關征收土地補償安置的具體措施 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村村民及相關權利人對以上補償安置方案可以提出意見,對本方案有異議要求聽證的,請于2020年10月16日前,將聽證申請以書面形式送達我分局,由我分局組織召開補償安置方案聽證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