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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期還地,不增違建!龍崗龍城街道處罰未批先建企業逾26萬元深圳市龍崗區龍城街道長期保持查違高壓態勢,扎實開展“拓展空間保障發展”十大專項行動,嚴查嚴控轄區內各種違法用地和違法建設行為,“控新增、減存量、消隱患”。10月28日,龍城街道鐵腕查違,依法依規對某企業未經批準非法占用土地行為進行處罰,罰款26萬多元(已繳納),并限期3個月內退還土地,確保轄區“不新增1平方米違建”。 8月3日,龍城街道綜合行政執法辦公室(綜合行政執法隊)隊員在吉祥社區愛南路與吉祥南路交匯處巡查時,發現該處存在一處面積較大的基坑。在查實未取得相關用地和建設相關許可后,執法人員立即開具《責令停止違法行為通知書》。 在經過一系列的現場勘驗、取證、立案、調查詢問、案件審查等工作后,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深圳市自然資源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實施標準》有關條款,綜合行政執法隊對涉案企業處罰262214.10元,并限期3個月內退還土地。 據悉,2020年以來,龍城街道深入落實深圳市、龍崗區查違指示精神,搶抓粵港澳大灣區建設歷史機遇,堅持黨建引領,鐵腕查違,累計拆除消化存量違法建筑56.18萬平方米,清理國有儲備地1.32萬平方米,清退建設用地2.39萬平方米,收回到期臨時用地13.64萬平方米,追償強制拆違費用108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