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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380畝!襄陽東津再拆遷,補償標準剛剛公布!时间:2021-05-10 阅读 近日,襄陽東津新區發布土地征收啟動公告,擬征收東津鎮部分村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土地用于東津新區街巷用地項目、商服項目和住宅項目建設。 一、建設用地項目名稱 襄州區2021年度第21批次(增減掛鉤)城市建設用地。 二、征收范圍、面積及地類、征收目的 (一)征收范圍擬征收土地中,地塊一位于東津鎮朱彭村,在蔡州街以南、亭侯路以北、蘇嶺山路以西、南山路以東;地塊二位于東津鎮肖營村,在內環東線以東、紅嶺街以西、聚福街以南、東大溝東路以北。 (二)征收面積及地類 擬征收土地總面積為25.3562公頃,其中農用地為14.5756公頃(耕地為13.4759公頃),建設用地為10.7806公頃。(詳細地類見附表《擬征收土地現狀確認表》) (三)征收目的 本次征收土地用于東津新區住宅及商服項目建設。 三、征地補償 (一)征地補償標準 按照《省人民政府關于公布實施湖北省征地區片綜合地價標準的通知》(鄂政發〔2019〕22號)規定,東津鎮朱彭村、肖營村的征地區片綜合地價標準為72.3萬元/公頃(其中土地補償費占40%,安置補助費占60%)。按照《襄陽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公布實施襄陽市被征收集體所有土地上青苗補償標準的通知》(襄政辦發〔2020〕7號)規定,東津鎮朱彭村、肖營村的青苗補償費3萬元/公頃。 (二)地上附著物補償標準 依據襄州區制定的《關于調整我區集體所有土地上建(構)筑等地上附著物拆遷補償標準的通知》(襄州土資發〔2017〕13號)標準據實結算。 (三)征地補償費用 四、安置方式 (一)貨幣安置:征地補償費用撥付到村集體,由村集體發放。 (二)社會保障安置:按照《關于印發<東津新區(經開區)被征地農民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實施方案>的通知(襄開辦發)〔2017〕42號》要求,符合條件的被征地農民參加被征地農民基本養老保險。 五、辦理補償登記 擬征收土地四至范圍內的土地所有權人、使用權人應于通告發布之日起30日之內持不動產權屬證書或其他證明材料到村委會辦理補償登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