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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規明確:宅基地將建立全國統一平臺,閑置宅基地如何處理?宅基地關系到農民群體的切身利益。對那些在一線城市打拼的農村人來說,4-8萬元的房價讓人們望而卻步,宅基地是他們最后的退路。這些年隨著國家對農村經濟的扶持,農村發展越來越好,回鄉創業的年輕人也變多了。新農合、農村低保等保障制度的建立,減少了農村老百姓的后顧之憂,現在的農村不僅環境越來越好,農民的幸福感也在增強。 農村的道路越來越寬,農村電網改造、物流體系建設、新型農房建設正在開展。在浙江的一些農村,智能灌溉系統、智慧減排系統的應用,不僅節約了水資源,還降低了人力成本,農村迎來新面貌。如果哪一天厭倦了大城市的工作壓力,回到農村老家也是一個不錯的選擇。 但不可否認的是,城鄉之間的經濟差距依然存在,每年還有不少農村人因為教育機會、工作機會等原因到城市定居,農村的宅基地出現閑置、拋荒的現象。不管怎么說,宅基地上蓋的房子是父母辛苦維護的財產,也是一份鄉愁的寄托。許多在城市定居的人就會關心,閑置宅基地如何處理? 2021年7月5日,農業農村部《對十三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第1872號建議的答復摘要》(以下簡稱《摘要》)明確了,將實施宅基地信息化建設項目,為逐步擴建成全國統一平臺打好基礎。建立農村宅基地數據庫和管理信息系統、盤活利用閑置宅基地和閑置住宅,同時要求,不得亂占耕地建房。 建立宅基地管理信息系統、逐步擴建宅基地全國統一平臺 《摘要》提到,從2018年開始,農業農村部以抽樣調查的方式,對全國農村宅基地和農房利用情況進行了解,初步掌握了閑置土地的相關信息。試點地區運用大數據技術,全面摸清宅基地的布局、權屬等情況,建立農村宅基地數據庫。下一步,為逐步升級擴建成全國統一平臺打好基礎。 許多人不理解農村宅基地數據庫有什么意義,實際上,農村宅基地數據庫建立之后,宅基地能不能確權、宅基地上建造的房屋是否合法就明確了。根據相關文件,占用耕地和基本農田建房的宅基地、農村簡易房、臨時構筑物、違反生態保護紅線的宅基地、違反“一戶一宅”要求的宅基地,是不能確權的。 摸清宅基地的布局、權屬等情況后,宅基地能不能合法登記,能不能獲得宅基地相關的產權證書就明確了。如果農村的閑置宅基地是合法的,則可以確權。 穩妥推動農村閑置宅基地和閑置住宅盤活利用 《摘要》提到,農民可以依法利用閑置宅基地,發展適合鄉村特色的民宿、鄉村旅游、康養服務、電子商務等新業態。《關于保障和規范農村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用地的通知》也明確了,鼓勵對依法登記的宅基地復合利用,發展電子商務等農村產業。 在金融支持方面,鼓勵各地研發地方政府專項債券支持盤活農村閑置宅基地利用,支持各地獎勵、補助農村閑置宅基地的獎勵和補助。 但是,盤活利用閑置宅基地,不得侵害農民的權益。農業農村部相關規定要求,有序開展農村閑置宅基地試點,依法開展盤活利用行為。以下行為不被允許: 不準買賣或者變相對宅基地進行買賣。有些城市人向往農村的田園生活,到農村購買宅基地,實際上這種行為是不合法的,如果遇到拆遷,自己的權益更加得不到保障。 不準用宅基地建設別墅或者私人會館。違反生態保護紅線建設的農村別墅是不合法的,利用宅基地建設私人會館,同樣不受法律保護。 不準以各種理由強迫農民流轉宅基地,或者強迫農民“上樓”。 不準以各種理由收回農民合法的宅基地。只要宅基地是合法的,相關的權益就受到保護。 不準以農民退出宅基地才能將戶口遷入城鎮。農村人的戶口遷入城鎮后,依然享有農村宅基地的基本權益。 加快推動農房改造,不得亂占耕地建房 鼓勵有條件的地區推廣裝配式鋼結構等新型建造方式,推進水沖式廁所入戶改造建設,加快推動農房改造。根據《關于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八不準”的通知》,8種亂占耕地建房的行為不被允許。 占用基本農田建房、多占耕地建房、買賣耕地建房、在承包地上建房、違法占用耕地建房、違反“一戶一宅”建房、非法出售占用耕地建造的房屋、違法審批占用耕地建房的,都不受法律保護。 如果你在老家的房子,是占用耕地建房的,則不屬于合規的宅基地。 根據“房地一體”的原則,繼承了宅基地上的房屋,就一并繼承了房屋所在宅基地的使用權。如果你在老家閑置的房子是在耕地上建造的,則違反了相關規定,不能確權,也就不能繼承。 可以看到,關于宅基地的相關權益得到保護,那些定居在城市但戶籍還在農村的人們,一定要注意宅基地確權和閑置宅基地利用的相關規定。按照新規,如果家里的宅基地有機會用來發展電子商務、民宿等產業,會得到國家的支持,自己也能多一份收入。相反,如果閑置的宅基地是在耕地上建造的,或者違反了關于閑置宅基地盤活利用的相關規定,則不受法律的保護。如果你在老家有宅基地,維護好老房子是很重要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