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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凱諾律師事務所:征收多處違法,房屋征收補償決定書能不能被撤銷?时间:2021-07-26 【原创】 阅读 張先生是江西省人,其在所在地擁有合法產權的商業用房。隨后,該商業用房被相關部門納入到征收范圍內。但是自2018年10月開始,相關部門多次找到張先生,欲與其就搬遷補償問題進行協商,但是張先生認為,此次征收存在多處不合法,而且其也并沒有見到征收部門出具的任何征收手續,最主要的是拆遷補償非常的低,所以一直沒有與征收部門就補償事宜達成協議。 可在此之后,征收部門卻頻繁以各種理由對張先生進行施壓。2019年9月,張先生突然收到相關部門下發的房屋征收補償決定書。在收到房屋征收補償決定之后,張先生向法院提起了訴訟,但在法院審理過程中相關部門作出《行政撤銷決定書》,撤銷了上述房屋征收補償決定書。 但讓張先生沒想到的是,2020年6月10日,張先生再次收到了相關部門作出的房屋征收補償決定書,張先生為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在冷靜之下,聯系到了凱諾律師,并將自己所遇到的拆遷問題對凱諾律師逐一地說了一遍,在簡單地了解過案情之后,凱諾律師初步判斷,此次相關部門作出的房屋征收補償決定不論是在程序上還是實體上均存在不合法,尤其是張先生房屋依附土地在規劃上本屬于商業住宅用地,而相關部門卻違反已有規劃并擅自違法強行拆房騰地用于xx河治理改造,同時,相關部門在征收過程中也未履行社會穩定風險評估等法定程序,這嚴重侵犯了張先生的合法權益。 聽過凱諾律師的分析、講解之后,張先生隨即委托了凱諾律師,凱諾律師在接受案件之后,第一時間前往張先生所在地進行了走訪、調查,并指導張先生向有關部門遞交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書,申請公開與此次征收相關的文件材料。通過所獲得的文件材料,凱諾律師認定,此次征收存在重大的違法行為。于是,在凱諾律師的指導下,張先生向法院提起了行政訴訟,請求撤銷該房屋征收補償決定。 針對本案,凱諾律師作出如下判斷: 1 相關部門未依法進行評估 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中的規定,被征收房屋的價值,由具有相應資質的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按照房屋征收評估辦法評估確定。但是本案中,在張先生起訴征收決定時,相關部門并沒有提供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報告,因此該評估報告應當是臨時制作的,且對于封面的日期也存在倒簽的情況。 2 未依法公布征求意見的情況 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十、第十一條規定,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組織有關部門對征收補償方案進行論證并予以公布,征求公眾意見。征求意見期限不得少于30日。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將征求意見情況和根據公眾意見修改的情況及時公布。本案中,相關部門僅提交征求意見稿,并沒有提供相應的圖片、影像等資料證明其在被征收區域依法公開公布過該意見,也未依據上述規定將征求意見的情況和根據公眾意見修改的情況及時公布,違反了相關的法定程序。 3 評估機構選定程序不合法 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評估辦法》中的規定,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由被征收人在規定時間內協商選定;在規定時間內協商不成的,由房屋征收部門通過組織被征收人按照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投票決定,或者采取搖號、抽簽等隨機方式確定。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杀景钢,相關部門卻未依照有關規定依法選定評估機構。 4 評估方法不利于被征收人 征補條例第十九條規定,對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不得低于類似房屋市場價格。被征收房屋的價值,由具有相應資質的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按照房屋征收評估辦法評估確定。注冊房地產估價師應當根據評估對象和當地房地產市場狀況,對市場法、收益法、成本法、假設開發法等評估方法進行適用性分析后,選用其中一種或者多種方法對被征收房屋價值進行評估。本案中,從相關部門提交的評估中可以看出,評估機構人員采用的評估方式明顯不科學,導致評估結果和實際價值嚴重不符。 5 相關部門剝奪被征收人申請復核或鑒定的權利 不論是集體土地征收還是國有土地征收中,相關部門應當要保障被征收人申請復核和鑒定的權利。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中的規定,對評估確定的被征收房屋價值有異議的,可以向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申請復核評估。對復核結果有異議的,可以向房地產價格評估專家委員會申請鑒定!督魇型恋厣戏课菡魇张c補償條例》中規定,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應當按照委托合同的約定,向房屋征收部門提供分戶初步評估結果。房屋征收部門應當將分戶初步評估結果告知被征收人。 分戶初步評估結果告知被征收人7日后,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應當向房屋征收部門提供委托評估范圍內被征收房屋的整體評估報告和分戶評估報告。房屋征收部門應當向被征收人轉交分戶評估報告。被征收人或者房屋征收部門對評估結果有異議的,應當自收到評估報告之日起10日內,向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申請復核評估。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應當自收到書面復核評估申請之日起10日內對評估結果進行復核評估。被征收人或者房屋征收部門對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的復核結果有異議的,應當自收到復核結果之日起10日內,向被征收房屋所在地設區的市房地產價格評估專家委員會申請鑒定。 在征地拆遷中,被征收房屋評估報告的送達是房屋征收補償決定作出過程中重要的程序,如果相關部門未依法送達評估報告,那么可能會剝奪被征收人對房屋價值提出異議的權利。可本案中,相關部門并沒有舉證證明其已經將房屋評估分戶報告依法送達給張先生,因此相關部門作出的征收補償決定程序違法。 最終,在凱諾律師的努力下,法院撤銷了相關部門作出的房屋征收補償決定書。 對此,凱諾律師提醒大家,征地拆遷關系著被征收人的利益,如果在征地拆遷過程中,發現征收方未依法評估,未征求公眾意見等,那么該征收行為則是不合法的,此時被征收人就需要通過法律手段來確認他們的征收行為違法,依法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