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京市凱諾律師事務所:征地拆遷前,被征收人要明確這四點!时间:2021-07-29 阅读 征地拆遷補償關系著被征收人一家的生活質量,所以被征收人在遇到拆遷時首先要明確哪些呢? 拆遷主體是誰 根據《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條規定:“國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準后,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組織實施。 當下大多數的征收拆遷項目基本都是因為公共利益的需要才開始實施的,因而這些項目的主體必須是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像村委會、鄉鎮政府或個人是沒有權利開展征收的。 土地的性質 我國土地性質一般分為兩種,一種是國有土地,另一種是集體土地。在遇到拆遷時,因土地性質的不同所以所適用的法律依據和拆遷補償也不同。集體土地所適用的法律依據是《土地管理法》和《實施條例》,而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主要依據的是《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 所以,被征收人要明確自己家的房屋是屬于集體土地還是國有土地,明確之后可以根據法律所規定的征收程序和補償原則審查自己的補償是否合理或是征收是否存在違法行為。 另外,被征收人也要及時的了解一下補償原則和補償方式。實踐過程中,無論是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還是集體土地上房屋征收,補償方式通常是貨幣補償和產權置換或是兩種相結合,且按哪種方式補償被征收人是有權利進行選擇的,征收方無權剝奪其選擇權。 征收性質 根據土地管理法中明確只因公共利益需要才可以征收,且新《土地管理法》采用列舉的方式,對于哪些是公共利益可以動用國家征收權作出了明確的界定。因軍事外交,政府組織實施的基礎設施建設、公益事業、扶貧搬遷和保障性安居工程,以及成片開發建設等六種情況確需要整地的可以依法實施征收。 因此,在實踐中,被征收人要知道自己遇到的征收是以哪種性質開展的,如果不是以上六種情況開展的征收工作,那么被征收人可以向有關部門反映或是進行舉報。 征收拆遷的補償內容 集體土地征收補償,根據《土地管理法》的規定,征收土地應當依法及時足額支付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農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的補償費用,另外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將被征地農民納入相應的養老等社會保障體系。原則是保障被征地農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長遠生計有保障。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補償,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中的第十七條,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對被征收人給予的補償包括:(一)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的補償;(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制定補助和獎勵辦法,對被征收人給予補助和獎勵。 征地拆遷對于被征遷人來說是一件大事,所以不能盲目簽字,搬遷,要時刻關注下發的拆遷文件,如認為征收方的行為不合理、不合法時要及時向有關部門反映或咨詢專業律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