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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拆遷律師:收到"責令限期拆除決定書"后應該做好這五點在征地拆遷中,被征收人要是與征收方就補償事宜達不成一致意見時,那么就會收到責令交出土地決定書或是限期拆除決定書,尤其是責令限期拆除決定書,但一旦收到這樣一份文件,那么則意味著被征收人的房屋十有八九是被認定為違法建筑了。 近日,有一位西昌的當事人咨詢律師說,自己家前年遇上了拆遷,但是之后的半年月內一直在與征收方協商補償,可一直沒有協商成功,后來征收方說征收項目不能耽擱,于是叫我們趕緊簽字,要不然就按違法建筑給予賠償。沒隔幾天,征收方果然對他們作出了責令限期拆除決定書,限期他們三天內搬遷,要不然就強制拆除...后來房屋被強拆了 對此,凱諾律師提醒大家,不論是收到責令限期拆除決定書還是責令交出土地決定書,萬不可對該文件有任何的怠慢,面對這種情況,對咱被征收人來講,什么都不做是最不可取的維權方法,這樣只能眼睜睜地看著房屋被拆。一般對被征收人比較有利的做法有以下幾點: 1、看看限期拆除決定書是誰做出的 一般而言,可以做出該文件的部門是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或是鄉、鎮人民政府。根據《城鄉規劃法》中的規定,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者未按照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規定進行建設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責令停止建設;村莊規劃區內未依法取得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或者未按照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的規定進行建設的,由鄉、鎮人民政府責令停止建設、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于規范城鄉規劃行政處罰裁量權的指導意見》中指出,城鄉規劃行政處罰裁量權,是指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或者其他依法實施城鄉規劃行政處罰的部門,依據《城鄉規劃法》第六十四條規定,對違法建設行為實施行政處罰時享有的自主決定權。 因此,實踐中如果做出該文件的部門是其他部門比如村委會,那么該文件的合法性就待商榷,此時,被征收人可以第一時間向有關部門反映或是舉報,若被征收人不知道該文件是否有問題,那么建議當事人及時咨詢專業律師。 2、該文件是否是按法定程序做出 在征地拆遷中,相關部門作出每一份文件都必須要按照法定程序做出,比如有沒有告知被征收人該行政處罰決定的事實、理由和法律依據;有沒有告知被征收人享有的陳述、申辯權;有沒有告知被征收人救濟方法(即申請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的法定時間等)。 根據《行政強制法》中的有關規定,在行政機關作出強制執行決定前,應當要以書面的形式催告當事人履行義務,告知當事人有陳述申辯的權利。并載明履行義務的期限;履行義務的方式;涉及金錢給付的,應當有明確的金額和給付方式;當事人依法享有的陳述權和申辯權。 如果相關部門未按法定程序做出該文件,未保障被征收人陳述、申辯權等,那么則是不合法的,當事人可以采取法律措施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3、限期拆除決定書內容是否合法 一份合法的責令限期拆除決定書中應當要載明行政相對人、標的、日期、救濟途徑等內容。因此,被征收人在收到責令限期拆除決定書時,一定要審查該文件上面是否有上述內容,或是是否有相關部門的公章,是否是以書面形式依法送達給被征收人的,如果沒有,那么大致可以認為該文件是不合法的,當事人可以向有關部門舉報或是采取法律措施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4、判定自己的房屋是否真的是違建 實踐中,合法建筑一般是獲得了相關部門的批準,取得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臨時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如果被征收人在建設之前獲取了上述證件,那么征收方對被征收人作出限期拆除決定書很可能就是他們以拆違促拆遷的慣用套路。 若被征收人沒有上述這些規劃許可證等證件,那么則需要弄清楚自己房屋所建設的時間,查看是否是因歷史遺留問題造成的沒有相關文件,如果是因歷史遺留問題導致的,那么征收方將房屋認定為違法建筑也是不合法的,此時被征收人可以先收集相關證據,向有關部門反映維護權益。 5、收到限期拆除決定書后及時起訴維權 被征收人在收到限期拆除決定書后,如果對該文件不服,認為征收方對其做出這樣一份文件損害了自己的權益,那么建議被征收人及時地采取有效措施,比如可以先咨詢專業拆遷律師,向當地的行政機關申請政府信息公開獲取與征地拆遷相關的材料,找到征收方的違法點,然后向有關部門申請行政復議(60天內),或是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6個月內),避免房屋被征收方違法強制拆除。 總之,凱諾律師最后要說的是,不論收到什么文件,只要認為它不合理、不合法,對自己的權益產生了極大的影響,那么被征收人都需要注重起來,避免房屋被強拆,給自己造成沒必要的損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