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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房屋征收糾紛律師:如果只有部分房屋在拆遷紅線內該如何處理?從實踐過程中來看,確定的征收范圍內還會存在這么一些情況,就是征收范圍內的個別房屋,只有一部分在相關部門劃定的拆遷范圍內,另一部分卻在紅線之外,出現這種情況,一般會有兩種結果的發生,一是,如果只征收一部分,那么老百姓房屋的另一部分必然會變成危房,自然也會讓老百姓利益受損,二是,如果全部征收,勢必會增加征收成本。那么面對這種情況要如何處理呢? 對此凱諾律師認為,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八條規定:“為了保障國家安全、促進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確需征收房屋的,由市、縣級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決定”。 但也要明白,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同樣不能損害群眾的利益。普通的住宅房屋都是整體設計建造的,而且,這其中的承重以及耐久性都是以整體為基礎,一旦對建筑物本身造成較大規模的破壞的話,那么就很難保證紅線之外的建筑是否安全。 如果只征收一部分房屋的話,那么就像我們上面所說的一樣,必定會導致房屋再也無法使用,且造成更大的人身財產安全。 雖說依照拆遷范圍實施拆遷確實符合法律的規定,可是法律的存在不是為了損害公民的利益的,法律有實事求是和為人民服務的原則。若真的按照紅線范圍內那樣來實施征收的話,那么,對老百姓來說則是極其不公平的。因此,發生這種情況時,應當對房屋整體進行拆遷或者是結合具體實際情況來實施,不能只一根筋地按照紅線范圍內那樣征收。 凱諾律師此前就代理了一起這樣的案子,當事人的房屋只有一半在拆遷范圍內,另一半沒有在拆遷范圍內,而且一系列的文書均只認定當事人的部分房屋為被拆遷對象。后來,當事人委托了凱諾律師,并在凱諾律師的幫助下雙方就拆遷補償達成了一致意見。 當然了,在具體實施征收時,并非只有我們上面提到的這一種只征收房屋的部分,不征收房屋的另一部分的現象,還會出現把不該拆的拆了,把不該征的征了,拆遷施工離未被征收的房屋距離過近,導致未被征收的房屋變成危房等情況,雖然這對相關部門來說可能不算什么,可能不會造成什么太大的影響,但是相關部門的這種做法卻會實實在在地影響到老百姓,給老百姓利益造成一定損失。 因此,凱諾律師提醒大家,如果自己的房屋或土地明明不在征收范圍內,征收方卻非要給征收了或是無意之間征收了,隨意地擴大征收范圍等,一定要要求征收方給予自己合理的補償,避免自己遭受損失,若相關部門不予補償,那么老百姓可通過法律途徑來維護自己的權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