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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土地糾紛律師:農村土地經營權流轉交易需具備的條件根據該《辦法》中的規定,農村土地經營權流轉交易必須要具備以下這五個條件:(一)農村土地經營權權屬明晰,權證齊全有效;(二)具有流轉交易土地經營權的真實意愿;(三)交易雙方必須是法人、其他組織或具有完全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四)土地流轉用途符合國家的法律法規、農業產業發展規劃等政策規定;(五)其他應具備的條件。 也就是說,如果土地經營權流轉過程中不具備上述五個條件中的任何一個,比如,農村土地經營權權屬不合法,不明晰或是土地經營權權屬有爭議,不利于重點生態功能保護區建設等,那都不應當要進行流轉交易,否則無論是對哪一方來說都會有較大的風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