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京房屋征收專業律師:征地拆遷案件,相關部門有沒有舉證責任?根據《行政訴訟法》、《關于行政訴訟證據若干問題的規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行政賠償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中還規定,原告應當對其主張承擔舉證責任。 雖然說,在行政訴訟中,被征收人需要承擔舉證責任,即提供相應的證據材料,但是法律之所以這樣規定,是因為被征收人對自己的情況比較了解,對自己的損失比較的清楚。不過,如果是因相關部門原因導致被征收人無法提供相應證據的,那么相關部門就有舉證的責任。 《行政訴訟法》第三十四條規定,【被告舉證責任】被告對作出的行政行為負有舉證責任,應當提供作出該行政行為的證據和所依據的規范性文件。 被告不提供或者無正當理由逾期提供證據,視為沒有相應證據。但是,被訴行政行為涉及第三人合法權益,第三人提供證據的除外。 如果,相關部門提供不出來的證據,或是所提供的證據無法證明自己所實施的行為是合法的,那么就視為沒有相應的證據,就需要承擔敗訴的后果。 所以,凱諾律師最后再次提醒大家,有沒有強有力的證據是我們能不能打贏官司的關鍵。因此,及時地收集證據(包括:拆遷公告、征地公告、補償安置方案、房屋征遷前后的照片、視頻,房屋被強拆前后的照片、視頻、談判時的錄音等),成了我們在征地拆遷中最主要的工作,只要有了強有力的證據,那么民告官就難不倒我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