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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自然資源部又有大動作,這些違法行為或被嚴肅查處一直以來,國家在耕地保護方面都是嚴上加嚴,禁止任何人、任何單位違法亂占耕地建房、占用永久基本農田進行非農建設等,堅決守住耕地紅線。為此,國務院、自然資源部更是在2020、2021年相繼發布《關于堅決制止耕地“非農化”行為的通知》等一系列嚴格耕地保護的政策措施,遏制耕地“非農化”、嚴格管控“非糧化”。 但是近年來,一些地方仍然存在違規占用耕地開展非農業建設的行為。因此,為了堅決遏制新增違法占用耕地問題,2022年1月28日,自然資源部辦公廳發布《關于開展2022年衛片執法工作的通知》,預示著2022年查處違法違規行為的工作將正式開始。下面我們就結合該《通知》中的內容來看看哪些違法違規行為會被嚴肅查處 《通知》中要求,早發現、早制止、嚴查處各類自然資源違法行為,維護自然資源管理秩序,堅決遏制新增亂占耕地建房,嚴格保護耕地和礦產資源,尤其是重點保護永久基本農田、可以長期穩定利用耕地和稀土等戰略性礦種。 嚴肅查處違法違規的幾種行為 《通知》中明確,對于核查發現確屬自然資源違法行為且在職權范圍內的,縣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要及時制止、嚴肅查處。涉嫌構成犯罪的,要及時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重點查處新增亂占耕地建房、挖田造湖、挖湖造景、違建“大棚房”等違法行為,及時消除違法狀態,最大限度恢復耕種,嚴格保護永久基本農田和可以長期穩定利用耕地。 重點查處在長江、黃河干流和重要支流沿線、生態敏感區非法用地采礦行為,嚴格保護生態資源。 要重點查處非法開采稀土等戰略性礦種的行為,嚴格保護國家重要礦產資源安全。 重點查處城市更新、歷史文化保護相關領域中未批先建及違規編制、修改、批準和實施國土空間規劃等行為,尊重城市自然地理格局,嚴格保護歷史文化空間。 對其中性質惡劣的重大典型案件,采取部、省兩級直接立案查處、掛牌督辦進行查處,處理結果公開通報。 從上述的內容中我們可以了解到,在未經批準的情況下,違法違規、擅自占用耕地或是永久基本農田建設“大棚房”或是其他性質的房屋,都會被列入查處的對象。 而且從以往查處違法建設行為的過程中來看,一旦被貼上違法建設行為的標簽,那么其面臨的結局不是被拆就是被沒收,很難通過補交罰款、辦證來合法化。 而且這點早在自然資源部發布的《關于完善早發現早制止嚴查處工作機制的意見》中就有明確規定,對發現的違法行為,該拆除的必須拆除,該沒收的必須沒收,不得以罰款、補辦手續取代,該追究責任的必須追究責任。 事實上,違法違規占地進行非農建設本就是法律明文禁止的行為。《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七條規定,禁止占用耕地建窯、建墳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礦、取土等。禁止占用永久基本農田發展林果業和挖塘養魚。第四十條規定,禁止毀壞森林、草原開墾耕地,禁止圍湖造田和侵占江河灘地。 可實踐中,卻仍然有人踩著法律的紅線占用耕地,進行非農建設,或是強行挖湖造景等,只不過這種行為勢必會對當事人自己不利。 查處也要保障當事人相關權利 不過,在查處違法違規行為過程中,仍然要按照法定程序進行,不能因當事人違法違規建設就剝奪其知情權、陳述、申辯權、申請復議,提起行政訴訟權等,且在認定后,也需要依法對當事人作出相應的行政處罰通知書或是決定書,責令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設施,恢復土地原狀。這在《通知》最后也有明確指出,要把消除違法狀態作為衡量衛片執法工作成效的主要標準,要防止簡單化、一刀切,一拆了之。 當然了,如果當事人對相關部門作出的行政處罰通知書或是其他文件不服,那么也有權利在法律規定的期限內,在律師的幫助下及時地向有關部門申請行政復議,或是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來維護自己的權益。 而對于當事人沒有在規定的期限內自行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設施的,也沒有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的,相關部門也不能說拆就給拆了,而是需要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土地管理法》中規定,依照本法規定,責令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設施的,建設單位或者個人必須立即停止施工,自行拆除;對繼續施工的,作出處罰決定的機關有權制止。建設單位或者個人對責令限期拆除的行政處罰決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責令限期拆除決定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期滿不起訴又不自行拆除的,由作出處罰決定的機關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費用由違法者承擔。 總之,凱諾律師最后要說的是,無視法律法規,非法將耕地非農化、非糧化,勢必會受到最嚴格的處理,大家千萬不要抱有僥幸心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