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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企業拆遷律師:如何在短時間內撤銷限期拆除決定書?羅先生通過招商引資政策在當地經營著一家泡沫廠,十幾年來一直合法經營,相關部門也沒有提出過任何異議。可是在2020年,泡沫廠所在地因建設項目要被征收。但由于拆遷補償太低,羅先生沒有簽訂補償協議,相關部門為了盡快讓羅先生搬遷,便將其泡沫廠認定為違法建筑,并下發了《責令限期拆除違法建筑通知書》。 收到限期拆除決定書后,羅先生認為自己十幾年來一直合法經營,依法納稅,廠子怎么就莫名其妙地成了“違法建筑”,相關部門的行為已經嚴重侵害了自己的合法權益,為了維護自己的權益,羅先生委托了凱諾律師。 凱諾律師介入案件之后,經過走訪、調查等程序,發現了對方存在程序違法的端倪,隨即指導羅先生向法院提起了行政訴訟,最終法院依法撤銷了限期拆除決定書。 然而讓大家都沒想到的是,相關部門在敗訴之后,竟然又在2021年初作出了第二次行政處罰,只不過相關部門的目的依然沒有得逞,凱諾律師憑借其豐富的辦案經驗以及豐厚的法律知識,再次說服了法官,相關部門在無力反駁的情況下,自行撤銷了自己作出的限期拆除決定書。 事實上,類似于羅先生這樣的情況實踐中有不少,可這明顯存在“以拆違促拆遷”的情況,因此,建議大家應當要盡快撤銷限期拆除決定書,那么,如何才能在短時間內撤銷限期拆除決定書呢? 1、及時審查作出決定的相關部門是否有法定的行政處罰權 根據《城鄉規劃法》中的規定,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者未按照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規定進行建設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責令停止建設;村莊規劃區內未依法取得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或者未按照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的規定進行建設的,由鄉、鎮人民政府責令停止建設、限期改正。 從上述的規定中我們可以看出,只有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有行政處罰權和裁量權,村莊規劃區內的,一般只有鄉、鎮人民政府才有權作出行政處罰決定。所以實踐中,如果是其他相關部門作出的行政處罰決定,那么則是不合法的。 2、相關部門是否有保障聽證權 《行政處罰法》第四十二條規定,“行政機關作出責令停產停業、吊銷許可證或者執照、較大數額罰款等行政處罰決定之前,應當告知當事人有要求舉行聽證的權利;當事人要求聽證的,行政機關應當組織聽證。” 如果相關部門在作出行政處罰決定之前并沒有保障當事人聽證權,那么其作出的行政處罰決定就存在程序違法的情況。 3、相關部門在作出限期拆除決定書之前有沒有集體討論決定 《行政處罰法》第三十八條規定,“……對情節復雜或者重大違法行為給予較重的行政處罰,行政機關的負責人應當集體討論決定。” 如我們上述所說,相關部門為了盡快完成拆遷,會將沒有簽訂補償協議的被征收人的房屋直接認定為違法建筑,并對其作出限期拆除決定書,但是限期拆除決定屬于較重的行政處罰,所以相關部門應當要集體討論決定。可實踐中,有的相關部門為了省事,并不會集體討論決定,而是直接作出,那作出程序自然就有可能不合法。 4、限期拆除決定書中有沒有告知當事人救濟權 《行政強制法》第四十四條規定,對違法的建筑物、構筑物、設施等需要強制拆除的,應當由行政機關予以公告,限期當事人自行拆除。當事人在法定期限內不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又不拆除的,行政機關可以依法強制拆除。 從上面的規定中我們可以看到,即使是違法建筑也不能直接拆除,必須要保障當事人申請行政復議或是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的權利。實踐中,相關部門如果下發的限期拆除決定書中并沒有告知當事人救濟權或是在下發后立馬就給拆除,那其行為明顯是不合法的。 總之,凱諾律師最后要告訴大家的是,在收到限期拆除決定書之后,當事人一定要注重起來,及時地咨詢專業律師,及時通過法律途徑來維護自己的權益,否則等來的結果就是房屋被他們給直接強制拆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