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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發展改革委:防止大拆大建,可采用多種方式推進城市更新為了貫徹落實《國家新型城鎮化規劃(2021-2035)》,深入推進以人為核心的新型城鎮化戰略,提高新型城鎮化建設質量,國家發展改革委于2022年3月17日發布《2022年新型城鎮化和城鄉融合發展重點任務》。新政策無外乎都與咱老百姓有關,但其中老百姓最在乎的仍然是城市更新,城市建設治理方面以及土地承包方面的內容。下面我們就結合新政策中的內容來帶大家了解一下 一、關于城市更新、城市建設治理方面 在《2022年新型城鎮化和城鄉融合發展重點任務》的通知中要求,堅持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為人民,建設宜居、韌性、創新、智慧、綠色、人文城市。 加快改造城鎮老舊小區,推進水電路氣信等配套設施建設及小區內建筑物屋面、外墻、樓梯等公共部位維修,有條件地加裝電梯,力爭改善840萬戶居民基本居住條件。更多采用市場化方式推進大城市老舊廠區改造,培育新產業、發展新功能。因地制宜改造一批大型老舊街區和城中村。注重修繕改造既有建筑,防止大拆大建。 其實關于城市更新,相信絕大多數人都不陌生,因為在相關部門發布的一些政策文件中對什么是“城市更新”哪些情形屬于“城市更新”,“城市更新”如何進行等等都有明確的規定,而且我們在此之前的一篇文章中也結合《深圳經濟特區城市更新條例》對大家簡單地淺析過。所以,關于城市更新采用什么辦法來推進,想必大家都已經一目了然了,一是可以對有條件的老舊住宅樓加裝電梯、利用鍋爐房等現狀房屋和小區公共空間補充社區綜合服務設施或其他配套設施、增加停車設施。也就是說,一般情況下,老舊小區改造時,如果房屋質量較好,建筑結構較安全,那么只能進行保護性修繕,添加設施等等,不涉及拆除重建。 二是如果房屋質量及房屋結構等存在重大的隱患,比如無法通過修繕、維護等方式讓危房變成安全住房的,或是房屋嚴重影響到城市規劃等,那么就有可能會采取拆除重建的方式來推進城市更新。 不過,需要注意的是,不論是什么樣的城市更新類項目,大拆大建是不允許的。2021年8月30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針對此問題還專門發布了《關于在實施城市更新行動中防止大拆大建問題的通知》。 該通知中明確指出,除違法建筑和經專業機構鑒定為危房且無修繕保留價值的建筑外,不大規模、成片集中拆除現狀建筑,原則上城市更新單元(片區)或項目內拆除建筑面積不應大于現狀總建筑面積的20%。 提倡分類審慎處置既有建筑,推行小規模、漸進式有機更新和微改造。倡導利用存量資源,鼓勵對既有建筑保留修繕加固,改善設施設備,提高安全性、適用性和節能水平。 另外,《通知》中還指出,除增建必要的公共服務設施外,不大規模新增老城區建設規模,不突破原有密度強度,不增加資源環境承載壓力,原則上城市更新單元(片區)或項目內拆建比不應大于2。不短時間、大規模拆遷城中村等城市連片舊區。而對于必須要拆除的一些建筑,也需要按照相關的規定,履行報批程序。 因此凱諾律師提醒大家,實踐過程中,如果發現相關部門隨意擴大拆除范圍,強迫老百姓上樓、拆除時未按照法定程序進行等,那么老百姓可以及時地向上一級有關部門舉報。 二、關于土地制度改革方面 新政策中指出,穩妥擴大第二輪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長30年試點范圍。積極探索實施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制度。深化農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試點,研究制定農村宅基地管理暫行辦法。鼓勵建立農村產權流轉交易市場,推動全國聯網、上下貫通。支持11個國家城鄉融合發展試驗區、農村改革試驗區加快改革探索,總結推廣典型經驗。 近年來,越來越多的農村村民定居在城市中,導致農村出現大量的荒地、閑置宅基地等。所以,為了盤活農村閑置宅基地等,國家不僅發布了不少的政策規定,而且還明確提出了方式方法,比如引導農民有償退出宅基地或是自愿放棄集體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給他人等。 但凱諾律師要說的是,在推動宅基地有償退出制度改革過程中,無論如何都不得強迫農民退出宅基地或是強迫其流轉集體土地等,老百姓的合法權益必須要得到保障,否則老百姓可有權向上一級有關部門舉報維護自己的權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