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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土地征收糾紛律師:土地要被政府征收了怎么辦?以后生活還有保障嗎?雖然自新的《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施行之后,各地在征收土地時按照相關的政策規定,要縮小征地范圍,但這并不意味著以后就不會征收土地了,一些基建項目仍然可能需要通過占用土地來實現。 不過有許多老百姓在看到相關部門發布的一些征收文件或是被村委會告知自家承包地要被征收之后會非常地慌張,也會非常地害怕,通常會認為自己要馬上失去耕種了幾十年的土地了,自己今后將沒有土地耕地,失去了生活來源,以后的日子沒有保障了。 但其實并不是這樣的,從相關部門發布文件告知被征收人,到具體實施是需要一定時間的(有的可能幾個月,有的可能會一兩年)。在我國,征收集體土地有著嚴格的法律規定,相關部門在征收之前必須要按照法律規定的程序來實行,僅憑一份征地告知書或是土地征收公告就想占用土地是不可能。 我們以河北省為例,根據河北省自然資源廳去年發布的《嚴格建設用地管控若干措施》中的內容,在集體土地征收中,要切實維護群眾合法權益。縮小土地征收范圍,對不符合公共利益的,一律不得啟動土地征收。符合法定條件且確需征收土地的,應當要依法組織開展調查、評估、公告、聽證、登記、協議等土地征收前期工作,充分保障被征地農民知情權、參與權、監督權。 土地征收經依法批準后,及時足額支付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及農村村民住宅、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補償費用,及時落實安置措施,妥善解決被征地農民生產生活。 從以上的內容中我們可以看到,雖然征收集體土地相對于來說是比較麻煩,但并不能因征收程序復雜就想怎么占就能怎么占,而且最主要的是,在具體征收過程中,需要依法及時足額地給予被征地農民相關的補償,保障其原有的生活水平不降低,長遠生計有保障,若侵犯被征收人相關權益,補償無法保障被征地農民以后的生活,那么將不得批準征地。 《河北省土地管理條例》第三十六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組織有關部門對擬征收土地的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農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補償費用以及社會保障費用進行測算,及時落實有關費用,并保證足額到位,專款專用。有關費用未足額到位的,不得批準征收土地。 所以,大家在遇到土地征收之后,不用慌張,更不用著急、害怕。只要相關部門確需占用土地,通常都會對被征收人下發各種文件的,大家只要耐心地等待即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