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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土地律師:在建房之前如果沒有辦理相關的審批手續等會怎么樣?在建房之前未辦理建設規劃許可證,那么勢必就會是以下幾種結局: 被責令停止違法建設行為 如果房屋正在建設,還沒有建成,那么一旦被發現未辦理相關的手續,那么勢必會被責令停止建設。如果可以通過改正措施來消除對規劃實施影響的話,那么則會被限期改正,并處建設工程造價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罰款。 限期拆除 如果所建房屋無法通過改正措施來消除影響的話,那么定會被限期拆除,這是毋庸置疑的。倘若不能拆除的話,那么則會沒收實物或者違法收入,同時還會處建設工程造價百分之十以下的罰款。 那么長沙自建房的情形是否應當予以拆除呢? 對此,凱諾律師認為,該房屋存在巨大的安全隱患,所以,此次事件中的自建房屋應當被責令限期拆除,不能留著,否則后果不堪設想。 凱諾律師最后提醒大家,不管是農村村民建房,還是其他單位或是個人建設,必須要依法依規的辦理相關的審批手續,萬不可存有僥幸心理,同樣,相關部門也應當要加大日常巡查力度,積極開展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深入排查整治建筑行業尤其是經營性自建房安全隱患,對包括安評造假在內的違法違規行為切實做到“零容忍”。只有這樣,才能最大程度地防范遏制房屋倒塌等各類事故發生,才不會讓違建行為給老百姓的人身安全,財產安全構成巨大危害。 否則,不僅老百姓的人身安全、財產安全得不到保障,相關人員也有可能會因嚴重的違建行為面臨刑事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