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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沙自建房屋倒塌事故后,全國各地自建房屋安全專項整治在即,你注意到了嗎?4月29日,湖南長沙望城區一棟8層居民自建房屋倒塌,該事故導致53人遇難。 另據相關部門通報稱,吳某某、龍某某、薛某某、任某某等4人因涉嫌重大責任事故罪被逮捕,譚某,技術人員寧某、龔某、湯某、劉某等5人因涉嫌提供虛假證明文件罪被依法批準逮捕。 湖南居民自建房屋倒塌事故發生后,為了避免類似事故再次發生,國務院安委會召開全國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電視電話會議。 會議要求,要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徹查湖南長沙居民自建房屋倒塌事故原因,依法從嚴處理相關責任人。全力抓好專項整治,重點整治涉及公共安全的自建房。要全面分類整治,逐戶逐棟排查,“一棟一策”整改。嚴厲打擊危及建筑安全的違法行為。 住建部也于5月1日召開視頻會議,會議同樣要求,各地要繼續按要求做好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細化分類整治措施,徹底消除安全隱患。要主動作為,對本地區城市范圍自建房進行摸底研判,借鑒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經驗做法,結合“兩違清查”成果,研究制定排查整治方案,特別是對經營性自建房及此前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范圍之外的自建房,要進行全面徹查,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區。 對存在嚴重安全隱患的經營性自建房,要立即停業,并及時采取有效管控和整治措施。 那么依法查處存有安全隱患的自建房屋、違法建設行為應當要如何進行呢?誰有權進行查處呢? 根據城鄉規劃法第六十四條、六十五條規定: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者未按照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規定進行建設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責令停止建設;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對規劃實施的影響的,限期改正, 在鄉、村莊規劃區內未依法取得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或者未按照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的規定進行建設的,由鄉、鎮人民政府責令停止建設、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 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八條:農村村民未經批準或者采取欺騙手段騙取批準,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農業農村主管部門責令退還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 從上述的法律規定中我們可以看到,有權查處違法建設行為的是城管、鄉、鎮人民政府、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城鄉規劃主管部門、農業農村主管部門等。實踐中,如果是其他相關部門,比如說村委會,那么則是不合法的。 而對于違法建設行為的清查,必須要常態化進行,嚴格落實落細落到位才行。 不過需要大家的注意的是,不管查處的違法建設行為還是存有安全隱患的居民自建房屋,一般情況下都需要按照法律規定的程序進行,不能說拆就拆,不能采取暴力的行為強拆居民房屋,否則拆除行為則是不合法的,當事人有權通過法律途徑來保障自己的合法權益不侵害。 那么,查處違法建設行為的工作應當要如何進行呢? 1、 在發現違法建設行為或是接到舉報后應當要及時立案調查、核實、登記。 根據重慶市近日發布的《重慶市查處違法建筑若干規定》中的第十條規定: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應當對本行政區域內的違法建筑進行調查、核實、登記,制定分期成片整治計劃,依法開展違法建筑集中成片整治工作。 也就是說,在接到舉報或是發現違法建設行為后,不能立即拆除,而是需要對違法建設行為先立案調查,核實。 2、對未經登記、未辦理審批手續的房屋需要根據實際情況進行整治,依法作出行政處罰決定書。 對嚴重侵害公共利益、影響城鄉規劃實施、破壞城鄉景觀、影響公共安全等情形的,應當予以拆除。 對符合城鄉規劃控制要求和建筑質量要求、不影響公共利益和公共安全的違法建筑,可以依法處以沒收違法收入,并可并處違法建筑工程造價百分之十以下的罰款。 總之,凱諾律師需要提醒大家的是,整治違法建設行為必須要按照法律規定的程序進行,對于需要拆除或是改正的,必須要依法作出責令限期改正書或是責令限期拆除決定書等文件,如果當事人對相關部門作出的文件不服,那么我們可以在法律規定的期限內,也就是在60日內向相關部門申請行政復議或是在6個月內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維護我們的合法權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