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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房屋拆遷律師:除了違法強拆,要是不注意,合法強拆也會來臨在征地拆遷中,我們廣大被征收人遇到的強拆,許多都是違法強拆。通過字面意思我們就能明白,違法強拆自然就是不合法的,違法強拆房屋相關部門自然就需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比如征收方未按照法律規定的程序,在未與被征收人簽訂補償協議,未依法作出補償決定的情況下就拆除了被征收人的房屋,違反了“先補償、后搬遷”原則,直接拆除房屋等。 不過,近幾年,違法強拆的現象明顯減少了,許多拆遷方都不敢再隨意地拆除老百姓房屋的,個人認為,其原因是征地拆遷越來越嚴格,國家出臺的一些相關法律法規中都明文規定,老百姓的合法權益不能侵害,否則就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二是,不管是老百姓的法律意識,還是其他相關人員的法律意識都在不斷地提高。 換句話說就是,如果在征地拆遷中,面對拆遷問題,被拆遷人如果一直拖著不去解決,一直在觀望,那么,就算與征收方沒有簽訂補償協議,其房屋也有可能會被相關部門“合法強拆”。 需要注意的是,合法強拆的前提必須是征收方依照法律規定的程序,對被征收人依法作出了補償決定、責令交出土地決定,保障了被征收人相關的權利,如:告知了被征收人申請行政復議的期限以及提起行政訴訟的期限,告知了被征收人救濟途徑等事項。 實踐中,倘若征收方按照法律規定作出了補償決定、責令交出土地決定或是其他相關的文件,那么被征收人就需要引起重視了,若對相關部門作出的文件不服,認為該文件不合法,補償仍然不合理,那么就需要在法律規定的期限內申請行政復議,或是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如果沒有在法律規定的期限內申請行政復議或是提起行政訴訟,也不在規定的期限內進行搬遷,只是一味地在旁邊觀望、等待,想與征收方打持久戰等,那么征收方就有可能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強制拆除房屋。 再次重申一遍,征收方想合法拆除老百姓房屋,必須要符合三個條件:一是有依法作出補償決定,二是在此之前有保障被征收人相關的權益,三是被征收人未在法律規定的期限內申請行政復議、提起行政訴訟或是搬遷。 倘若符合上述條件或是其他法律規定的條件,那么便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 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二十八條規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內不申請行政復議或者不提起行政訴訟,在補償決定規定的期限內又不搬遷的,由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集體土地上房屋征收、土地征收 根據《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六十二條規定:違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規規定,阻撓國家建設征收土地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責令交出土地;拒不交出土地的,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從上述的法律規定中我們可以了解到,合法強拆并不是空穴來風,大家千萬不要聽聽或是看看就算了,在收到對自己權益會產生巨大影響的文件時,一定要提高警惕,切不可麻木不仁,該向相關部門申請行政復議或是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的時候就一定要及時地申請或起訴,千萬不要猶豫不決,否則一旦錯過了維護權益的機會,等到房子被司法強拆了,才想通過法律途徑來解決問題,那么就會變得非常困難了。 總之,凱諾律師最后想要說的是,征地拆遷直接關系到廣大被征收人的利益,如果遇到問題不及時解決,那么最后吃虧的還是被征收人自己。法律對每個人都是公平的,法律保障每個人的合法權益,但法律不保護躺在權利上睡覺的人。所以,大家一定要認清自己的情況,及時地啟動法律程序來維護自己的權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