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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房屋拆遷律師:拆遷中遇到糾紛,如何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在集體土地征收、國有土地征收中,基本上都會出現這樣的問題,拆遷補償不合理,拆遷補償標準低于被征收人原有生活水平,未簽訂補償協議,強行拆除房屋,占用土地,以“違建”名義,強制拆除房屋,不予補償,對被征收人斷水、斷電,強迫被征收人搬遷、簽訂補償協議后毀約、違約不履行協議等等。 房屋征收中給予多少補償,是被征收人最為關注的問題,直接關系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而且搬遷引發的矛盾大多集中在征收補償的標準和補償是否公平上。所以,一旦補償不合理,被征收人不簽訂協議,不交出房屋時,那么上述所說到的一些違法行為就會集中出現在征收中。 比如未簽訂補償協議的情況下,先后對被征收人作出房屋征收補償決定、責令交出土地決定、限期拆除決定等等。 不過,針對征地拆遷中的違法行為以及上述所提到的一些文件,我們被征收人是可以在法律規定的期限內,依法提起行政訴訟來維護自己權益的。根據《行政訴訟法》第二條規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行政機關和行政機關工作人員的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有權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只要廣大被征收人及時地提起了訴訟,那么法院有可能判決行政機關的征收行為違法,或是撤銷行政機關作出的相關文件,保障被征收人的權益。那么,被征收人應如何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維護自己的權益呢? 首先需要向大家說明的是,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并不是那么地簡單,對于未接觸過法律的被征收人來說就更不容易了,所以,建議大家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最好還是在專業律師的幫助下依法提起訴訟,避免因各種問題立不上案。 在律師介入案件之后,律師就會去現場實地調查,并指導被征收人向相關部門申請政府信息公開,調取證據材料。 根據《行政訴訟法》第三十二條規定:代理訴訟的律師,有權按照規定查閱、復制本案有關材料,有權向有關組織和公民調查,收集與本案有關的證據。當事人和其他訴訟代理人有權按照規定查閱、復制本案庭審材料。 收集證據是很重要的,無論是行政訴訟還是其他訴訟,只要有強有力的證據,那么我們的官司就已經勝利了一半。所以,被征收人在征地拆遷中,一定要學會收集相關的證據材料。 通過收集的證據及獲取的相關信息材料,找到征收方的違法點后,那么我們就可以在專業律師的幫助下向法院起訴了。 根據《行政訴訟法》第三十八條規定:在行政賠償、補償的案件中,原告應當對行政行為造成的損害提供證據。 不過,一般情況下,征地拆遷案件是需要先向相關部門申請行政復議的,如果對行政復議決定不服,可以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當然也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訴訟。 《行政訴訟法》第四十四條規定:對屬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圍的行政案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先向行政機關申請復議,對復議決定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不過需要注意的是,對行政復議決定不服時,必須要在十五日內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倘若復議機關沒有作出決定,那么被征收人可以在復議期滿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總之,凱諾律師提醒大家,征地拆遷關系到被征收人的切身利益,當遇到拆遷問題時,千萬不要拖延,也不要不當回事兒,一定要及時地咨詢專業律師,及時地收集相關的證據材料,然后在專業拆遷律師的幫助下,向法院提起訴訟,避免錯過維護合法權益的期限。 一般申請行政復議的期限只有60天,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的期限也只有6個月,所以,大家一定要把握住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