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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土地征收:注意了!非法占地建房被拆除,自然資源部通報53起亂占耕地建房典型案例《土地管理法》中規定,嚴格限制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控制建設用地總量,對耕地實行特殊保護。 土地是我國最為寶貴的資源,也是我們廣大農民老百姓的主要收入來源,但是實踐生活中,卻有人擅自占用耕地,甚至是永久基本農田建設房屋、挖塘養魚,改變土地用途,破壞土地種植條件。 為了遏制新增亂占耕地建房行為,近幾年全國各地組織相關人員開展了非法亂占耕地專項整治工作,拆除了不少的違法建筑。 近日,自然資源部就通報了53宗新增亂占耕地建房典型案例,這些案例中,有的是企事業單位違法占地建廠房,建工棚,有的是非法占地建庫房、收購站,有的是鎮政府非法占地建農村住宅,有的是村委會非法占地建廠房,有的甚至是非法占用永久基本農田建公用房、庫房、住宅、養殖場等等。 截至2022年5月上旬,經地方政府和有關部門共同努力,49宗已整改到位,其余4宗正在整改。 事實上,為了遏制住惡意占地建房行為,自然資源部此前就發布了《關于堅決遏制新增農村亂占耕地建房行為的通知》,該通知中明確規定,任何人、任何單位不準占用永久基本農田建房,不準強占多占耕地建房,不準買賣、流轉耕地違法建房,不準在承包耕地上違法建房,不準巧立名目違法占用耕地建房,不準違反《土地管理法》中“一戶一宅”的規定占用耕地建房,不準非法出售占用耕地建的房屋,不準違法審批占用耕地建房。要堅決遏制新增農村亂占耕地行為。對于違法亂占耕地的行為,該拆除的拆除,該沒收的沒收。該復耕的限期恢復耕種條件。 但即便是有著嚴格的法律規定、政策文件,仍然有人踩著法律的紅線,在未經批準的情況下,占用永久基本農田或是其他耕地建房、建養殖場等。那么,對于違法亂占耕地建房的行為,一旦發現會被怎么處置呢? 《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五條規定:違反本法規定,占用耕地建窯、建墳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礦、取土等,破壞種植條件的,或者因開發土地造成土地荒漠化、鹽漬化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農業農村主管部門等按照職責責令限期改正或者治理,可以并處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七十七條規定:未經批準或者采取欺騙手段騙取批準,非法占用土地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責令退還非法占用的土地,對違反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擅自將農用地改為建設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設施,恢復土地原狀。對非法占用土地單位的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七十八條規定:農村村民未經批準或者采取欺騙手段騙取批準,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農業農村主管部門責令退還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 從上述的法律法規中我們看到,沒有辦理審批手續,直接占用土地在上面建房,改變土地用途等,那么不僅在非法占用土地上建的房屋會被拆除,被限期恢復土地原狀,而且情形要是嚴重的話,還會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因此,凱諾律師提醒大家,不管是農民建住宅還是企事業單位建廠房、庫房等,在涉及占用農村集體土地時,一定要記得辦理審批手續,如果在耕地上,或是永久基本農田上直接建設,則違反了相關的法律法規及政策,一旦被查到或是被舉報,那么后果就會非常地嚴重,很有可能就會坐牢。 不過,另外還需要告訴大家的是,在違法建設行為整治中,如果當事人對相關部門的行為不服,或是認為相關部門的行為侵害了自己的合法權益,那么當事人一定要記得在法律規定的期限內針對限期拆除決定等違法行為,在專業律師的幫助下,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依法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千萬不要拖延,避免因自己的原因,給自己造成不利的后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