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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土地征收律師:集體土地上的空地、院落如何補償?對于集體土地上的空地、院落補償標準,根據《土地管理法》中的規定,征收農用地的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通過制定公布區片綜合地價確定。制定區片綜合地價應當綜合考慮土地原用途、土地資源條件、土地產值、土地區位、土地供求關系、人口以及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調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農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的補償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 從上述的規定中我們可以看到,無論是土地的補償費還是其他的補償費,其補償標準都需要結合實際的情況來及當地的經濟發展來確定,但究竟能獲得多少補償,沒有統一的標準,大家可以在各地相關的網站上查詢一下。 總之,凱諾律師想要告訴大家的是,土地征收關系到被征收人的切身利益,如果在土地征收中遇到相關部門以各種理由不予院落、空地的補償,或是發現征收方未按照法定程序違法征收,建議被征收人一定要及時地咨詢專業律師,及時地采取法律措施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