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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土地征收律師:“以租代征”會被追究法律責任嗎?既然法律法規上都明確規定“以租代征”是不合法的,那么相關部門批準通過以租代征的方式批準占用土地建設,或通過以租代征的方式占用土地,村委會擅自將農村集體土地出租給單位、個人等的行為自然就會受到處罰。 根據《土地管理法》中的規定,擅自將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通過出讓、轉讓使用權或者出租等方式用于非農業建設,或者違反本法規定,將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通過出讓、出租等方式交由單位或者個人使用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沒收違法所得,并處罰款,情節要是嚴重的話,可能還會有更嚴重的處罰。 出現“以租代征”的土地違法問題,村民應當要如何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呢? 對此,凱諾律師提醒大家,土地是國有最為寶貴的資源,任何人、任何單位都不能違反法律法規占用土地進行建設,作為農村村民,如果遇到相關部門通過以租代征的方式占用土地或是村委會在未經老百姓同意的情況下,擅自將農村承包地出租給相關部門、單位或個人,與租賃方簽訂土地租賃協議,那么村民可以向國土資源部門舉報,也可以在專業律師的幫助下,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解決土地租賃合同,要求他們退還土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