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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房屋拆遷律師:農村土地所有權歸誰?土地補償費應該歸誰所有?一直以來,總有老百姓認為,自己家的承包地就是自己的(意思是土地的所有權歸農民自己所有),但其實,這里凱諾律師要明確一點,農村集體土地所有權是不歸農民所有的,農民自己只享有土地的使用權。 所以,老百姓口中所認為的土地就是自己的說法其實就是一種誤區。 根據《土地管理法》第二章第九條規定,城市市區的土地屬于國家所有。 農村和城市郊區的土地,除由法律規定屬于國家所有的以外,屬于農民集體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屬于農民集體所有。 也就是說,農村集體土地(包括農村宅基地)的所有權屬于農村集體所有,不歸農民個人所有。 違法占用耕地會被處罰 另外,我們還需要再說明一點,農村集體土地雖然農民享有使用權,但是土地上能種什么,能栽什么,甚至是能建什么,能不能建都不是由農民說了算的。 依據新《土地管理法》及《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等其他相關的法律法規,耕地應當優先用于糧食和棉、油、糖、蔬菜等農產品生產,也就是說,一般情況下,農村集體土地只能用于糧食、蔬菜等農產品,是不可以擅自占用耕地在上面挖塘養魚,建工廠、住宅等其他非農業建設,或者說是挖砂、采石、采礦、取土等。 一旦老百姓目無王法,擅自占用承包地進行非農業建設等,那么給自己帶來的后果可是不言而喻的,尤其是當自己家的耕地已經劃定在永久基本農田范圍內時,這些行為就更不能有了。 根據《土地管理法》中的規定,違反本法規定,占用耕地建窯、建墳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破壞種植條件的,或者因開發土地造成土地荒漠化、鹽漬化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農業農村主管部門等按照職責責令限期改正或者治理,可以并處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農村村民未經批準或者采取欺騙手段騙取批準,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農業農村主管部門責令退還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 農村承包地有期限 其次,農民所承包的土地(耕地)是有一定期限的,一般情況下,耕地的承包期限是三十年,而承包草地的期限則是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限為三十年至七十年。不過,《土地管理法》第十三條明確規定,耕地承包期限屆滿以后會再延長三十年,草地及林地的承包期限屆滿以后同樣也會依法相應延長。 實踐中,如果耕地承包期限在屆滿以后,一旦遇上村委會以各種理由強行收回耕地,那么,村民一定要及時地向上一級有關部門投訴舉報。 那么,農民所承包的土地被征收以后,補償款該歸誰? 一般情況下,土地被征收以后,給予農民的補償有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及農村村民住宅費、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的補償費用,同時,征收方還需要安排被征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等。但在這些補償中,最具爭議的一項補償費就是土地補償費了。 由于農村集體土地所有權不歸農民個人所有,所以,土地補償費相關部門會直接發放給村委會。那么,征收方將土地補償費發放給村委會就意味著這一項補償費就必須是村委會的嗎? 顯然不是的。依據各地發布的相關的法律法規,至少要有百分之八十(各地不一)的土地補償費要分配給被征地農民的,村委會只可以截留一小部分用于村里建設及公益建設,倘若村委會以各種理由將土地補償費全部截留,那則是侵害被征地農民合法權益的行為,此時,被征地農民則需要馬上向有關部門投訴舉報,或是在專業律師的幫助下,依法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