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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澤:征收土地公告!1月18日,牡丹區人民政府網站發布了兩則征收土地公告以及一則擬征收土地補償安置方案,具體內容如下: 2020年3月28日,自然資源部《關于魯南高速鐵路菏澤至曲阜段工程建設用地的批復》(自然資函〔2020〕303號)批準征收我市牡丹區土地40.2391公頃。現公告如下: 一、 征收土地位置及用途 魯南高速鐵路項目途徑牡丹區、定陶區、鄆城縣、巨野縣、開發區等縣區,其中牡丹區段涉及3個路段和兩個安置地塊。 路段一位于沙土鎮,具體涉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為:沙土鎮張吳莊行政村、北宋莊行政村、康集行政村、郭李樓行政村、呂莊社區、蔡莊行政村; 路段二位于安興鎮,具體涉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為:安興鎮任莊行政村、馮廟行政 村、呂樓行政村、馮莊行政村、孫莊行政村、宋河行政村、劉樓行政村、后屯行政村、李集行政村; 路段三位于皇鎮街道辦事處,具體涉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為:皇鎮街道辦事處邢樓行政村、潘廟李行政村、祁樓行政村、皇鎮社區。 總面積37.4191公頃。其中農用地34.5991公頃(耕地27.0503公頃、林地4.0453公頃、交通用地0.9703公頃、坑塘水面1.6421公頃、溝渠0.9811公頃);建設用地2.8200公頃(住宅用地2.7598公頃、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0.0047公頃、水工建筑用地0.0555公頃)。土地用途為鐵路用地。 安置地塊一位于沙土鎮,涉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為木劉行政村,總面積0.6998公頃(耕地0.5762、交通用地0.0626公頃、溝渠0.0610公頃); 安置地塊二位于沙土鎮,涉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為趙屯行政村,總面積2.1202公頃(耕地2.0657公頃、溝渠0.0545公頃)。土地用途為拆遷安置房用地。征收土地權屬地類面積表附后。 二、 土地征收補償安置方案 本次征收土地涉及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土地征收補償安置方案附后。 三、 交付土地 本公告后,由有關部門按照簽訂的土地征收補償安置協議,及時支付補償費用,相關各方應及時清理地上附著物,按照征地補償安置協議約定的時間交付土地。 四、其他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在地予以發布,并在山東省征地信息公開查詢系統中公告。對本公告行為有異議的,可以于公告發布之日起60日內向山東省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對自然資源部《自然資源部關于魯南高速鐵路菏澤至曲阜段工程建設用地的批復》(自然資函〔2020〕303號)有異議的,可以于本公告發布之日起60日內向國務院申請行政復議。行政復議期間,除法定情形外,不停止土地征收的實施。 特此公告。 聯系人:陳立宏;聯系電話:0530-7799835 。 菏澤市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31日 2020年4月1日,自然資源部《關于日照(嵐山)至菏澤公路棗莊至菏澤段(菏澤段)工程建設用地的批復》(自然資函〔2020〕401號)批準征收我市牡丹區土地36.5628公頃。現公告如下: 一、 征收土地位置及用途 棗菏高速項目東起棗莊市,西至日蘭高速牡丹區王浩屯段,其中牡丹區段涉及2個路段。 路段一位于何樓辦事處,涉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何樓辦事處河南王行政村; 路段二位于王浩屯鎮,涉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王浩屯鎮西姚寨行政村、東姚寨行政村、王樓行政村。總面積36.5628公頃。 其中農用地36.0608公頃(其中耕地34.0522公頃、溝渠0.8272公頃、農村道路1.1814公頃);建設用地0.5020公頃(全部為水工建筑用地)。土地用途為公路用地。征收土地權屬地類面積表附后。 二、 土地征收補償安置方案 本次征收土地涉及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土地征收補償安置方案附后。 三、 交付土地 本公告后,由有關部門按照簽訂的土地征收補償安置協議,及時支付補償費用,相關各方應及時清理地上附著物,按照征地補償安置協議約定的時間交付土地。 四、其他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在地予以發布,并在山東省征地信息公開查詢系統中公告。對本公告行為有異議的,可以于公告發布之日起60日內向山東省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對自然資源部《關于日照(嵐山)至菏澤公路棗莊至菏澤段(菏澤段)工程建設用地的批復》(自然資函〔2020〕401號)有異議的,可以于本公告發布之日起60日內向國務院申請行政復議。行政復議期間,除法定情形外,不停止土地征收的實施。 特此公告。 聯系人:陳立宏 ;聯系電話:0530-7799835。 菏澤市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31日 根據菏澤市人民政府決定,為牡丹區公共利益用地的需要,擬征收皇鎮街道徐堽屯行政村集體土地。按照《山東省土地征收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我局會同牡丹區財政局、牡丹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擬定了《土地征收補償安置方案》,已報牡丹區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現公示如下: 一、擬征收土地的位置、地類及面積 本次征收徐堽屯行政村土地位于徐堽屯行政村耕地以南,徐堽屯行政村耕地以西,徐堽屯行政村耕地以北,徐堽屯行政村耕地以東。征收土地總面積49.9965畝,全部為農用地(其中耕地46.1235畝、農村道路1.2375畝、溝渠2.6355畝)。 二、擬征收土地補償標準 (一)土地征收補償安置費標準:按照《山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山東省征地區片綜合地價的批復》(魯政字〔2020〕74號)公布的菏澤市牡丹區征地區片綜合地價標準執行。 農用地位于第Ⅲ級區片,征地補償費標準為6.5萬元/畝。 按照上述標準,依據《土地勘測調查清單》確定的現狀地類,土地征收補償安置費總額為324.9773萬元。 (二)本次征收土地涉及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標準參照《山東省國土資源廳 山東省財政廳關于菏澤市征地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標準的批復》(魯國土資字〔2017〕312號)規定的標準。經與被征地集體經濟組織及承包戶協商,地上附著物及青苗按照包干方式補償,包干補償價格為5000元每畝予以補償,共計補償總額24.9983萬元。 三、安置意見 按照《山東省土地征收管理辦法》規定,經與徐堽屯村委會協商,對擬征收土地涉及的農業人口采取以下方式安置。 (一)貨幣安置:土地征收補償安置費總計324.9773萬元,由牡丹區財政局撥付到徐堽屯村委會賬戶,由集體經濟組織按照村民議事規定研究落實具體分配方案。 (二)社會保障安置:牡丹區人民政府對本次征收土地按照1.5 萬元/畝標準,一次性支付社會保障補貼費74.9948萬元,由牡丹區財政局將上述補貼資金于征收土地報批前一次性劃入當地社會保障資金專戶。土地征收經批準后,由牡丹區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局會同皇鎮街道辦事處、徐堽屯村委會落實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工作。 四、其他事項 此方案在本次征收土地涉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在地予以公示,公示期為30日,自2021年1月7日起,至2020年2月5日止。本方案同時在山東省征地信息公開查詢系統中公示。 對本方案有異議的,可在公示結束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向菏澤市牡丹區自然資源局提出書面聽證申請,由菏澤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按規定組織聽證;也可以在本方案公示之日起30日內,向菏澤市人民政府提出書面協調申請;協調不成的,可自收到協調告知書之日起15日內向省政府申請裁決;也可以在本方案公示之日起60日內向菏澤市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 特此公示。 聯系人:陳立宏 ;聯系電話:0530-7799835。 菏澤市牡丹區自然資源局 2021年1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