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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木斯發布征地區片綜合地價標準时间:2021-01-25 阅读 經省政府批準,佳木斯市于2020年9月29日以通告形式向社會公布我市征地區片綜合地價標準(佳政布〔2020〕3號文件《佳木斯市人民政府關于公布征地區片綜合地價標準的通告》),自2020年10月1日起佳木斯市行政管轄區域內征收土地補償標準按照該通告公布的征地區片綜合地價標準執行。以下是該《通告》具體內容 一、征地區片綜合地價是征收農民集體農用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標準,不包括法律規定用于社會保險繳費補貼的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費用、征收農用地涉及的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的補償費用。 二、按征地區片綜合地價確定的補償,70%用于安置被征地農民的補助,30%用于持有集體土地所有權的集體經濟組織安排基礎和公益設施建設、興辦村辦企業和被征地農民的生活補助等。 三、2020年9月30日前(含2020年9月30日),已經國務院和省政府批準征收土地的,征收土地補償按批準的征收土地方案組織落實。 四、自2020年10月1日起佳木斯市行政管轄區域內征收土地補償標準按照本通告公布的征地區片綜合地價標準執行。 五、《佳木斯市人民政府關于調整征地區片綜合地價的通知》(佳政綜〔2016〕1號)自2020年10月1日起廢止。 附佳木斯征地區片綜合地價表 查看更多地區的征地區片綜合地價標準,請點擊下方藍色字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