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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有獎舉報!為堅決遏制新增農村亂占耕地建房行為,鼓勵全社會參與違法用地問題監督,及時發現和糾正土地違法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等規定并結合我縣實際,2021年4月12日,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縣財政局聯合制定《如東縣違法用地有獎舉報辦法(試行)》。 一、哪些人可以舉報 任何單位、組織和個人(以下統稱舉報人)都有權向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舉報違法用地行為。舉報獎勵對象為經核查應予獎勵的違法用地線索的首個舉報人。如反映內容屬于信訪事項的,按照信訪有關規定處理。 二、通過什么方式舉報 舉報途徑包括:舉報熱線(0513-84513318)、電子郵箱(rdxwfydjb@163.com)、信件等。 三、舉報應遵循的原則 有獎舉報應當遵循“實事求是、依法舉報”的原則,不得捏造、歪曲事實,不得誣告、陷害他人和單位。 四、屬于有獎舉報的范圍 本辦法所指的有獎舉報違法用地行為,為本辦法實施后新發生的、且舉報線索經核查屬實的各類違法用地行為,包括: (一)未經批準非法占地進行非農業建設的行為; (二)未經備案非法占用永久基本農田建豬舍、雞舍等畜禽養殖項目的行為; (三)未經批準擅自改變種養殖項目農業用途從事非農業生產經營活動的行為。 五、不屬于舉報獎勵的范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屬于本辦法舉報獎勵的范圍: (一)無明確的舉報對象或具體舉報事項的; (二)舉報事項不屬于自然資源和規劃部門管理職責范圍的; (三)舉報事項已經登記受理,舉報人重復舉報的; (四)違法用地事實在本辦法實施前已形成,未繼續實施違法施工建設的; (五)舉報線索已經巡查發現的; (六)舉報人匿名舉報的,或無合法有效聯系方式的; (七)其他不應當給予舉報獎勵的情形。 六、獎勵領取流程和方式 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負責接受舉報信息,對舉報的線索開展核查,核查處理情況和獎勵情況將在登記舉報信息后的30日內通知舉報人。 舉報人在接到獎勵通知后,應當在30日內攜帶有效身份證件及銀行卡到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辦理獎金領取手續。 對經核查符合獎勵條件的舉報線索,對登記的首個舉報人給予500元/條的獎勵;對多人多次舉報或者多人聯名舉報同一事項的,只進行一次性獎勵。 七、相關要求 舉報人舉報的事項應當客觀真實,并對其舉報內容的真實性負責。捏造、歪曲事實,或誣告、陷害他人的,一經查實,將納入“黑名單”管理或按規定納入個人征信系統。 參與舉報處理工作的人員應當嚴格遵守保密紀律,依法保護舉報人的合法權益,未經舉報人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透露舉報人的身份信息等。對故意透露舉報人信息,或因泄露舉報人信息造成不良影響的,將嚴肅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