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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滄區綜合行政執法局:拆違控違不松懈,私搭亂建零容忍近日,李滄區綜合行政執法局派員參加虎山街道組織的聯合執法行動,將重慶中路某小區內2 處 50余平方米的違建陽光房和一處門垛子全部拆除,改善了小區內的居住環境。 拆違行動前,執法部門依法履行了相關的法律程序,考慮到當事人的健康情況,執法隊員曾經多次上門勸說,希望其能夠自行拆除違建。該當事人先是答應自行拆除,后來又以“身體不好”為由要求放寬拆除期限,最后又改口稱,別的違建都拆了,才能拆他的。 幾經反復之后,4月23日上午,虎山街道聯合執法局等部門,對該處陽光房等違建進行拆除。 鑒于違建位于樓頂,只能通過人工逐步進行拆除,同時由于高空作業存在一定危險性,在拆除之前,相關部門制訂了詳細周密的拆除方案,僅用半天時間,就順利完成了拆違行動。 自建“陽光房”屬于典型的違法建筑,還會帶來安全隱患,引發鄰里矛盾,一直是執法部門查處的重點。下一步,執法部門將嚴格落實網格責任制,借助衛星遙感等技術手段加強日常巡查,認真做好“回頭看”,防止拆除后的違建復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