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京土地征收律師:集體土地征收中,哪個環節比較重要?集體土地征收,關乎農民老百姓的土地權益和房屋權益,同時也關乎國家利益,所以對于征收農村集體土地,我國制定了專門的法律法規如《土地管理法》以及其配套的《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在這兩部法律法規中,對征收農村集體土地從征收程序到補償標準等都作出了明確的規定,從原則上來說,征收方應當要嚴格按照這兩部法律法規中的規定依法推進征收工作。 也就是說,征收中的每一個細節,每一個環節都應當要落實到位。從實踐過程中來看,只有每一個環節都落實到位了,包括土地征收預公告、補償安置方案張貼,社會穩定風險評估等法定程序,那么被征地農民才有可能拿到合理、公平的補償。那么對被征收人來說,征收農村集體土地時,哪一個環節是最為重要的呢? 就集體土地而言,個人認為土地現狀調查環節對被征地農民來說是較為重要的。根據《土地管理法》中的規定,在確定征收范圍之后,要開展土地現狀調查工作,具體的時間應當要在土地征收預公告中予以明確。根據《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中的規定,土地現狀調查應當查明土地的位置、權屬、地類、面積,以及農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的權屬、種類、數量等情況。 那也就是說,開展土地現狀調查的目的就是為了要調查清楚征收范圍內土地及宅基地上房屋的情況,包括土地的類型、地上附著物的情況,耕地上苗木的種類,數量,以及所占用耕地的畝數,同時還要弄清楚宅基地上房屋的面積、使用權、用途等情況。 這里需要提醒大家的是,一般情況下,土地現狀調查環節應當要有被征地農民的參與,也就是從開始啟動實地調查工作,被征地農民就需要與征收方工作人員一同弄清楚土地和房屋的情況,而征收方也應當要將調查時間通知到被征地農民,如果被征地農民無法本人親自參與,那也要委托其他親屬來參與。 之所被征地農民要參與土地現狀調查中,其中的一個目的很明確,就是被征地農民更清楚自己家土地的情況及房屋的情況。只不過,實踐過程中有的征收方為了省事,或者說是為了快速完成征收工作,在土地現狀調查階段,往往不會通知到被征地農民,從原則上來說這肯定是不符合法律法規的,侵害了被征地農民的參與權。 試想一下,土地征收涉及巨大的利益,如果被征地農民沒有參與到土地現狀調查工作中來,那么土地現狀真實情況真的能反映出來嗎?補償標準還能公平、合理嗎?所以,凱諾拆遷律師在這里再次提醒大家,對于土地現狀調查環節,一定要積極地參與到其中,千萬不要覺得這個環節就是走個過場,對自己并沒有多大的意義。可事實上卻并非是這樣的。 根據《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中的規定,土地現狀調查環節之所以對被征收人來說非常的重要,是因為相關部門出具的土地現狀調查結果會作為制定補償安置方案的主要依據(另外一份依據是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報告),如果土地現狀調查結果跟真實的土地情況有所差異,比如說耕地上明明種的是已經成熟的果樹,可是征收方卻登記成了未成熟的果樹,再比如,耕地上明明種了好幾種蔬菜,可征收方閑麻煩,全部按一種登記,或進說宅基地上房屋面積明明符合法律法規,可征收方卻以各種理由減少房屋面積等,那么征地補償安置方案自然也是不合理的。 所以,在集體土地征收中,被征收人一定要注意土地現狀調查這個環節,也就是在遇到土地征收時,可以時刻注意土地現狀調查的時間,時間一到,要馬上參與其中,或者說在土地現狀調查前期,征收方有沒有告知自己依法享有的參與權,如果自己有參與到其中,那么要審查他們登記苗木數量、耕地畝等信息對不對,若不對,要馬上提出來的。 而對于沒有征收方告知自己參與權的,作為被征地農民,可以第一時間向土地管理部門反映征收方的行為,要求他們重新對征收范圍內的土地進行調查登記,對于置之不理的,建議被征收人可以在專業律師的幫助下,通過法律途徑來維護自己的權益。 總之,凱諾拆遷律師最后想要告訴大家的是,土地征收關系著被征收人的切身利益,除了土地現狀調查環節非常重要之外,其他的征收環節也是非常重要的,可以說是土地征收是環環相扣。所以大家在遇到征收時,可以通過網絡了解一下相關的征收知識以及相關的法律法規,這樣也可以幫助我們辨別征收方的征收行為是否符合法律法規,以及第一時間發現他們的違法征收行為,只要發現他們的征收行為違法,且嚴重侵害了被征地農民的合法權益,那么被征地農民可以在專業律師的指導下,通過法律途徑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