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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房屋征收律師:被征收房屋價值如何確定?根據相關的法律法規,因公共利益需要,可以征收老百姓的房屋,以及國有土地上單位,農村集體土地上的商鋪、工廠等。但是必須要給予被征收人,也就是房屋所有權人合理、公平的拆遷補償,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權益。 眾所周知,征地拆遷中,補償項目中最大的當屬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而許多被征收人最在乎的也往往是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如果被征收房屋價值合理、公平,那么相應的,征收拆遷糾紛自然也會逐漸減少。那么,對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一般是如何來確定的呢? 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中的規定,一般在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中,被征收房屋的價值通常是由評估機構評估確定的,也就是,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不是征收方說給多少就給多少,更不是被征收人說要多少就能要多少的。這在《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十九中有明確規定,被征收房屋的價值,由具有相應資質的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按照房屋征收評估辦法評估確定。 而且評估機構作出的評估報告也會作為對被征收人進行補償的主要依據。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評估辦法》中的規定,被征收房屋價值評估目的應當表述為“為房屋征收部門與被征收人確定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提供依據,評估被征收房屋的價值”。用于產權調換房屋價值評估目的應當表述為“為房屋征收部門與被征收人計算被征收房屋價值與用于產權調換房屋價值的差價提供依據,評估用于產權調換房屋的價值”。 用大白話來說就是,不管被征收人選擇的是產權置換,還是貨幣補償,評估報告都會作為對被征收人補償的依據,比如若評估報告中評估的結果是,被征收房屋面積為120平方米,那么對于被征收人選擇產權置換的,那也就只能拿到120平方米的安置房。若被征收人選擇的是貨幣補償,且評估報告中顯示每平方米5000左右等,那么最終征收方也會按照5000的標準,對被征收人進行補償。 所以,對于被征收人來說,評估環節是極為關鍵的一個重要環節,如果在這個環節出現問題,那么評估報告結果十有八九就會對被征收人不利,說白了就是被征收人拿到的補償相對于來說就會比較的低。因此,在對于被征收房屋價值進行評估時,被征收人一定要注意,包括評估程序是否合法,評估機構工作人員有沒有依法依規地進行評估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