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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企業拆遷律師:選擇產權置換會有哪些風險?至少可能會存在這四種在征地拆遷中,就這產權置換和貨幣補償這兩種補償方式而言,許多被征收人則更傾向于選擇產權置換,而不是貨幣補償。被征收人選擇產權置換的話,那么征收方就需要結合被征收房屋的實際情況,提供安置房給被征收人。不過相對于貨幣補償來說,選擇產權置換的風險則會更大一些。 在拆遷中,如果選擇貨幣補償的話,只要雙方就具體的補償事宜達成一致意見,并且簽訂了書面的補償安置協議,那么只要征收方能按照協議中約定的,通過轉賬的方式支付被征收人補償款就可以了,而事后的征地拆遷工作基本與被征收人就沒有什么關系了。如果涉及房屋,那被征收人隨時可以拿著補償款去購買自己喜歡的房屋。 但是選擇產權置換的話就不一樣了,選擇產權置換的話,一般來說還可能會存在以下幾個風險,下面凱諾拆遷律師就結合自己的辦案經驗,簡單地為大家淺析一下 風險一,何時拿到安置房沒有確定的時間 我們中國人對房屋一直以來都看得非常的重,畢竟在很多人眼里,房屋才是避風的港灣,有了屬于自己的房子,才能安心的生活,所以被征收人選擇產權置換也是無可厚非的。但是這里不得不告訴大家的是,幾乎所有的安置房都不是現房,也不是那種拎包就能入住的房屋,而是期房。 那么什么是期房呢?關于期房,了解過和房產相關知識的老百姓應該都知道,所謂的期房其實就是還沒有建好,正在建設的房屋。至于被征征收人能什么時候拿到安置房那就更沒有定數了,有的雖然地補償安置協議中約定了會在兩年內或者是三年內交付安置房,可是從實踐過程中來看,有很多的征收方在兩年內因各種原因,無法將安置房交到被征收人手里。 所以,廣大被征收人在簽訂補償安置協議時一定要詢問清楚安置房是現房,還是期房,如果是期房,若安置房都還沒有開始建設,甚至選址都沒有確定,那么建議選擇產權置換的被征收人一定要注意,這種情況,很有可能會導致被征收人在短時間內根本就拿不到房屋。 風險二,安置房很有可能會爛尾 想必大家都知道,自從疫情之后,當下的經濟情況可以說是很不好,所以對于選擇產權置換的被征收人來說,那么一定要將經濟情況考量進去,尤其是針對還沒有開始建的安置房,或者已經開工建設,但還沒有建成的安置房,一旦房屋最終因資金等問題爛尾,那避免不了要影響到被征收人的生活了。 所以,凱諾拆遷律師在這里建議大家,選擇產權置換時,對于安置房的情況一定要問清楚,當然了,如果房屋是現房,或者說房屋基本已經建成,那么被征收人等著拿房就行了。 風險三,安置房質量一般不如商品房 在生活中,很多人都會認為安置房的質量與商品房的質量是無法相提并論的,事實上也真是如此,安置房的質量與商品房確實存在一定的差異。許多被征收人住進安置房之后,往往會反映出各種問題,最常見的就是暖氣不熱,墻皮總是掉,漏水等等。不用多說,房屋質量不好,那肯定住著是很糟心的,所以還是那句話,在選擇產權置換時,要三思而后行。 風險四,安置房辦理產權證難,且也很難過戶 經歷過征地拆遷的被征收人應該都清楚,安置房是提供給被征收人居住的房屋,除了房屋質量與商品房有差異之外,安置房辦理產權證也是相當的困難,很多被征收人都反映,自己家的安置房已經住了好多年了,但是產權證就是辦理不下來,去詢問相關部門,其也是以各種理由推辭,如果產權證辦理不下來,那么在一般情況下,也就很難在市場上進行交易。 總之,凱諾拆遷律師最后想要告訴大家的是,雖然選擇產權置換和選擇貨幣補償是被征收人的權利,也是被征收人的自由,但在確定某一種補償方式之前一定要權衡好利與弊,且也要結合自己的實際情況來選擇,不要盲目的聽從別人的,也不要盲目看別人選什么補償方式自己就選擇補償。事實上,貨幣補償和產權置換也是各有各的好處,沒有絕對的好與不好,只是在選擇時也要考慮好各種風險,以免在簽訂協議之后后悔。 |